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四、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六、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七、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八、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十、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十一、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十二、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十三、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2
    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国务院令第617号《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2.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3.学校要科学严密地制订本校(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4.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师生接送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会议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
    5.要根据校车法定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车次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校车接送师生线路及停靠点需经县交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批复以外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及停靠。
    6.学校校车应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交足保险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
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校车必须停止营运。
    7.学校应对班主任、跟车护送老师、驾驶员每学期组织进行不少于二次校车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应有图文资料记载。
    8.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必须停运并及时将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同时,作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严禁校车带病运行。
    9.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0.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安全检查、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1.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安全稳靠的校车专用停
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2.学校一旦发现外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摩托车、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14.突遇恶劣天气,学校应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安全,并告知学生家长,校车停运。
    15.严禁租用、租借校车。严禁将校车用作其他用途。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校车要停运保养,禁止将校车用于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车一档”要求健全校车档案,并按时整理更新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县教育局
和县交警部门备案。
    17.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8.学校每期末将校车安全运行总结情况上报辖区中心学校备案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3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校车安全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4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安全,我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