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1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О一二年六月
  综述
  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2011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中心,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着力推进污染减排、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第一部分全省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1、废水排放量
  2011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3947.6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665.64万吨,占19.6%;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235.37万吨,占80.2%;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为46.68万吨,占0.1%。与2010年比较,全省废水排放总量减少7.5%,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加15.3%,生活污水排放量减少11.9%
  全省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年处理污水量为25581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2%,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全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0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2万吨,比2010年增加32.7%;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96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13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69万吨。
  氨氮全省废水污染物氨氮排放量为22755.23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为919.86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2781.71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97.91吨,农业氨氮排放量为8955.75吨。
  ()水质状况
  1、河流水质状况
  2011年海南省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89.7%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主要受农业及农村面源、城市()生活污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与2010年比较,全省河流水质总体略有好转。
  南渡江干流所有监测河段和大部分支流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达到优级,仅支流海甸溪水质为Ⅳ类。
  万泉河干流及支流所有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达到优级。
  昌化江干流及支流所有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达到优级。
  中小河流在监测的17条河流42个河段中,83.3%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11.9%的监测河段为Ⅳ类水质,假日海滩2.4%的监测河段为Ⅴ类水质,2.4%的监测河段为劣Ⅴ类水质。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东部的文昌河和文教河、南部的三亚河、西部的罗带河、北部的北门江的局部河段。
  城市河段在流经14个县城以上城镇的13条河流15个监测河段中,73.3%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20%的监测河段为Ⅳ类水质,6.7%的监测河段为Ⅴ类水质。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海甸溪、文昌河和北门江的城市河段。
  2011年海南省主要湖库水质状况
  2、湖库水质状况
  全省湖库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18座大中型主要湖库中,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牛路岭水库等15个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占监测湖库总数的83.3%,湖山水库、探贡水库和高坡岭水库水质仅符合Ⅳ类标准。湖山水库呈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其余湖库呈中营养状态。与2010年比较,全省湖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个别湖库水质略有下降。
  2011年海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18个市县的24个重点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中,绝大部分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仅文昌市深田水库、临高县文澜江多莲取水段个别月份受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或总磷影响,水质为Ⅳ类,未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与2010年比较,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2011年海南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示意图
  4、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海南岛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8.9%92.5%的功能区测点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三、四类海水主要出现在三亚河入海口、海口秀英港和万宁小海附近海域,主要受城市生活污水、港口废水和海上集中养殖区废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活性磷酸盐。与2010年比较,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
  海口假日海滩、桂林洋、东寨红树林,三亚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天涯海角、蜈支洲岛、西岛、海棠湾,澄迈盈滨半岛,文昌铜鼓岭、东郊椰林、高隆湾、冯家湾,琼海博鳌湾,万宁石梅湾,陵水香水湾、陵水湾等19个主要旅游海湾均保持一、二类海水水质,其中一类海水占78.9%,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二类海水水质要求。海口假日海滩、三亚大东海和亚龙湾等国家重点滨海浴场均适宜游泳。
  重点工业区近岸海域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和老城经济开发区近岸监测海域水质总体优良,保持一、二类海水水质,均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
  西沙岛近岸海域西沙岛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海域保持清洁状态。永兴岛、赵述岛、北岛、石岛、东岛、七连屿、西沙洲及甘泉岛等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均为一类。
  5、地下水水质状况
  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海口城区、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万宁市兴隆地区(旅游景区)地下水水位主要表现为下降状态,其他地区主要表现为基本稳定~上升状态。降落漏斗面积(陆地部分)711km2,比2010年增加6km2。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局部地区存在点状“三氮”污染。开展监测的三亚市凤凰山庄热矿水、儋州市蓝洋热矿水水位基本稳定;琼海官塘热矿水水位呈弱上升状态;万宁市兴隆地区热矿水、矿泉水水位呈强下降状态。(注:“三氮”指硝酸盐NO3-、亚硝酸盐NO2-、氨氮NH4+)
  二、大气环境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692.49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2572.22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31052.86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1517.40吨、集中式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1.9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5738.29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65740.05吨、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295.38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8.46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29694.41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0522.88吨。与2010年比较,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增加24.5%,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10.3%,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109.0%,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减少19.7%
  ()环境空气质量
  1、区域环境空气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优良天数达到100%,其中96.7%监测日为国家一级。全省东、南、西、北、中部区域分别有100%98.1%99.4%83.8%100%的监测日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与2010年比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2、城市()环境空气
  所有监测城市()的空气质量均优于国家居住区要求的二级标准,绝大多数监测城市()的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质量要求的国家一级水平,仅海口市区、三亚市区、东方八所镇、昌江石碌镇分别有28.5%1.9%9.6%11.5%的监测日空气质量为二级。与2010年比较,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无明显变化。
  2011年海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比例
  3、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吊罗山、铜鼓岭等6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浓度范围分别为4800-90004460-86004520-63604600-91003970-59202130-6500/立方厘米,均超过2100/立方厘米,大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的1000-1500/立方厘米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