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卷 第4期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 133No 142010年08月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
Aug.2010
收稿日期:20100314
作者简介:李秋杰,(1987—
李秋杰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企业作为环境资源的消耗主体并且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
角,对改善现有环境,保护环境负有重大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标准包含公司治理、员工权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为此,应从环境法的视角出发,明确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395(2010)04-0216-02
一、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保护环境的文章
企业作为自然资源(能源、水源、矿产资源)的主
要消费者,应当承担起节约自然资源、开发资源、保护资源的责任。企业应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并且整治被污染的生态环境。
(一)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产生的原因
第一,环境问题突出。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自然环境也受到严重的破坏,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例如臭氧层的破坏、酸雨等给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土地荒漠化、森林被破坏导致沙尘暴频频来袭。另外生物物种减少、淡水资源的污染和枯竭、国际水域与海洋污染、世界性资源、能源危机等一系列全球性环境问题接踵而来。其起因在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人为破坏和不合理使用,以及人类为发展经济而过度开采和利用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
第二,企业应对环境污染负责。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与自然环境联系紧密,企业从环境中获取能量、资源和信息,并通过有目的分配和消费,再输入到环境中。企业一方面利用先进技术,对自然资源进行无节制的开采和利用,获取了高额的利润;另一方面,给自然环境带来巨大的负担,导致空气、水质的严重污染,公众的生命健康面临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受了巨大的破坏。因此,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现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第一,内在动力。环境与企业是相互影响的。
企业的发展对环境造成损害,随着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企业有损环境的行为也会对企业的形象、声誉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企业要想得到长久的发展,就要尽自己的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的义务。一些有远见的管理者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行为准则。据财富杂志对1000家公司的调查发现,95%的被调查企业都坚信在今后的几年中,他们将采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来维持他们的竞争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良好的企业形象对推动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1]。目前环境问题是世界范围内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企业承担包括保护环境以及其他社会责任已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第二,外在需求。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要履行企业的责任,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包括对股东和员
工的责任,还包括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可以提高企业的公众形象。企业只顾自身的发展而无视对环境的破坏,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类的共同利益,必然会受到社会公众的抵制,必将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国外企业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取得一些进展可供我们借鉴的经验。例如设专门的伦理官员、环保责任履行计划、系统项目设计、科学决策机制和
第33卷第4期李秋杰:从环境保护的视角看企业的社会责任
完善的执行程序与控制系统。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企业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说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企业环境责任缺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行动仍然处于脱离和磨合过程。特别是工业企业在生产、使用产品过程中以及产品报废后,对于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和污染,企业的环境责任感和道德感没有到位。2006年3月发布的《200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最早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只用了很小的篇幅提及环境保护,说明我们国家虽然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但是对环境保护责任却没有足够的重视,企业自然也跟不上步伐主动去改善环境污染状况。
第二,环境污染严重。随着科技的发展,世界经济发展水平也得到有效提高,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随着自然灾害的日益加剧,人们对环境问题也越加重视。在我国,许多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破坏生态环境。现在随处都可以感受到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带给我们的困扰,以及工业废弃物排放、城市垃圾、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沙尘暴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中着重解决的问题。
第三,自然资源消耗严重。企业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盲目地消耗自然资源,导致自然资源大量消耗和缺失。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相当程度上还是依靠大量资源投入来拉动,但是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为追求经济发展而过度开采自然资源最终会导致生态的失衡。
三、企业改善现有状况的建议
第一,提高企业环保责任的意识。思想指导行动,企业只有从根本上树立绿理念,增强环保意识,才
能变被动为主动,变过去对环保问题的消极回避为积极合作,并不再把治污视为企业的负担,而作为节能降耗、开拓市场、实现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投资,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企业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企业与自然、与环境的关系应该是和谐共存的,在现代社会,企业已不只是“经济人”,更应是“生态人”,生产经营和管理应追求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环境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是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我国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与矛盾,另外法律规定的过于原则化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既定效力重新划分出现矛盾的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消除它们在内容上的重叠与冲突,是目前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当务之急。二是明确企业承担的环境责任。我国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1条)、《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45条)、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22条)等法律中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即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的不够具体,在实践中往往操作困难,在违反环境保护责任的处罚上也规定的不够具体明确。因此,应当明确企业的环境责任,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增加违反环境保护责任的违法成本,使企业在权衡利益得失之后能够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三是完善企业关于清洁生产及资源合理利用的制度。企业应积极推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新设备,淘汰对环境有破坏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促进清洁生产的有效实施。
第三,建立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应与国际接轨。在发达国家,对任何企业的评价都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来考察,经济指标仅仅是企业最基本的评价指标,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可采用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以及多米尼道德指数等。在国外一些公司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并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实现企业良好形象的条件。在我国,对企业的评价基本上都还停留在经济指标上,这样的评价体系已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要求,也不利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政府要帮助企业建立新型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尽快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朱永明.基于环境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探讨[J].中国国
土资源经济,2008(10).
责任编辑胡号寰 E2mail:huhaohuan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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