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会实践学分取得:6分(每年两周每周1学分)
2、志愿服务学生会安排记时管理。(由学生会给分)收到学校级别以上的表彰可获得05~1分奖励。
3、学校社团活动按学期管理。(由社团老师给分)按每学期05分包括假期活动。参加比赛获奖可获得05~2分奖励。
4、科技活动按学期管理。(由科技老师给分)每学期计05分。包括假期活动。参加比赛获奖可获得05~2分奖励。
5、学校传统活动(三年2次记1分)(由班主任给分)
6、校外科普考察实践活动(每1次记02分)由政教处给分)
7、军训实践活动在高一年级进行为期十天,记1学分。标兵奖励加分05~1分。
8、校学生会干部在校管理活动中履行职责,工作无差错,工作表现积极的每学期由教育处计入05~1分。
二、社会公益活动学分取得:2分(三年10个工作日)
1、学校指定的周边社区公益服务。由社区开具服务项目、时间和评价,并附上。以班为单位交政教处给分(每周记05分)
2、居住地附近社区公益服务。由社区开具服务项目、时间和评价,附上。以班为单位交政教处给分。(每周记05分)
3、凡是在社区或学校周边社区违法、违纪的行为影响了学校荣誉的由教育处计入减分。
4、在社区公益服务、扶危助困、见义勇为等明行为受到表彰的由教育处给计入加分。05~1分。
三、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违纪违法、违反校规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要减学分,记入学生综
合社会实践的负值分-05~-4分。
学生违纪处分获得负分标准:
学校警告处分:-05分;
严重警告:-1分;
记过处分:-2分;
记大过处分:-3分;
留校察看处分:-4分;
在处分期间要通过良好表现补足相应负值分,还要履行撤销处分的相关程序。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在高中阶段每学年完成2周,每周记05学分。其余4学分由其他活动补足。
届 景秀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录表
学生姓名 | 性别 | 入学时间 | 民族 | 班级 | |||||||
科目 | 具体内容 | 时间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成绩 | 认定人 | 减分事 由 | 备注 | ||
社区服务 2 学分 | 第一学年1学分 | 1日 | 02学分 | 社区服务学生需凭借社区服务证明注明。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第二学年 1学分 | 1日 | 02学分 | 学校服务须由学校认定学时方可计入学分。 奖励加分需有校级以上表彰证明。 | ||||||||
社会实践 6 学分 | 校外实践基地4分 | 军 训 (必修) | 第一年 | 十天 | 1分 | 在校内外因违法违纪等表现不佳,影响学校荣誉的题均为减分。因此得分不够均不能毕业。 | |||||
学校组织科普实践活动 | 次 | 02分 | |||||||||
学校主题教育活动 | |||||||||||
其他教育活动 | 社会公益活动 | ||||||||||
校内实践基地2分 | 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 | 服务时间 | 01次 | 01 | |||||||
卫生区 | 次 | 01 | |||||||||
社团活动 | 学期 | 05 | |||||||||
三育人值周 | 一周 | 学期 | 05 | 累计减分: | |||||||
学校特定活动 | |||||||||||
合计得分 | 说明:认真填写,不得涂改,纳入毕业存档。 班主任签字: 政教处盖章: | ||||||||||
景秀高中学生德育实践和公益服务学分分配表
学年阶段 基本学分 课程项目(积分与减分) | 高一年级 | 高二年级 | 高三年级 | 学分总计 | ||
社会实践项目 | 军训、学农、学工 标兵加分 | 1 | 1 | |||
学校值周实践 标兵加分 | 1 | 1 | ||||
学生志愿服务 加分 | 1 | 1 | 1 | |||
学校传统教育活动 | 1 | 1 | 1 | |||
学生社团活动 获奖加分 | 1 | 1 | 1 | |||
学生科技活动 获奖加分 | 1 | 1 | 1 | |||
校外科普考察实践 | 1 | 1 | 1 | |||
公益服务 | 学校周边社区公益服务 | 1 | 1 | 1 | ||
居住地社区公益服务 | 1 | 1 | 1 | |||
减分 | 违纪、违法、(记入负值分) -05~-8分 | |||||
学分合计 | 9 | 9 | 7 | |||
注:学生可在所给项目中根据情况进行选择以达到学年度修满学分。 | ||||||
四、开展志愿者在校社会实践评价认定活动。以高一年级为重点,从9月开始志愿者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将其纳入社会实践学时认定之中。从校园公益服务开始。
(1)要求志愿者在平时的公益服务中须结成五人以上的服务小组。
(2)自愿结合并在学校教育处登记、注册。
(3)活动和服务要提前申报(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地点)。
(4)学校登记注册、安排认定通过后,进行检查评定,确认服务效果后给与认定服务时间和评价。
(5)以此作为对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学时的认定,并给与记录评价,记入社会实践学时、盖章,发给学生公益服务学时完成证明。
(6)在学校公益服务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在市、区、校三好、优干的评选中将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申报、注册、登记、说明将在校园网和外网挂载,学生报名和注册可在学校教育处邮
箱中进行。政教处邮箱地址:jxlzj@163om。
(8)凡是在各学期末没有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的学生,没有参加评选市、区、校三好、优干的资格。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必须完成的评价在优、良以上方可报校团委批准。
(9)连续一个学年没有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的学生,将失去毕业资格。
景秀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社会实践评价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