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通知五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号)精神,对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度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年度带薪休假计划表》(附件1)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休假申请  3-10月,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年度休假审批单》(附件2),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附件3)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年度。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通知 篇2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11月末,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11月末,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及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度年休假 公司度年休假截止到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度年休假,到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度年休假
  (1)、到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11月30日,各单位及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