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环境管理总则与罚则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建筑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公司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职责,是广大职工和企业生存的切身需要与要求。
    第二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公司坚持贯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是前提;“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基础。
    第三条 安全生产通常包括劳动保护、生产交通安全和生产消防安全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制性、技术性、程序性和以预防为主、严格细致的特点。
    第四条 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环境安全
    4、严格管理——建立确保严格管理的制度与行为准则。
    第五条 安全生产必须把好“七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和检查关。
    第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第七条 颁布《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保证体系和制度保证体系,进而逐步建立起公司完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第八条 《安全环境管理手册》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第九条 严格要求是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的灵魂。《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批准后,公司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做到:
1、凡属重大的经济技术决策,都必须有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2、“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同时担负起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手册汇编的各项制度构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 本手册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发布的制度、规定若与本手册相抵触的,以本手册为准;本手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手册解释权属工程管理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与工程管理处联系。
罚 则
为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除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本罚则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 总经理
公司安全环境基本管理制度不齐全或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公司经营受到影响,经调查确因企业制度不全,无章可循的,提请董事会予以处理。
    第二条 项目经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得不到有效贯彻,项目安全环境管理原始记录及档案资料不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经检查后仍不能及时整改的,处以警告处分,并在公司内部予以通报批评。
2、警告处分后仍不整改或检查中发现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严重违反公司或有关管理制度的或受到区、市有关部门停工整顿通报的,处以严重警告处分。
3、导致公司在某一区域及区以上行政区域受到被清退或限期内不能承接业务等行政处罚或累计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二次警告处分视作一次严重警告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确因违章作业、制度执行不力等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根据有关规定,建议予以降低直至撤销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处理。
 
    第三条 财务处长
未经经营处工程分包审查就向对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对公司经营带来影响的,提请公司总经理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四条 施工员、安全员
公司参照本罚则制订施工员、安全员的相关罚则,报公司备案。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的逻辑关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10个基本功能要素和6个辅助功能要素。其中,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核心;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不利环境影响,改善安全业绩是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根本目的。而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的监视系统是使其动态循环并持续改进的保障,具有检查、纠正、预防、验证、评审的能力,与之有关的要素构成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PDCA循环的主体框架并体现其基本功能。
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与管理制度的联系
要素名称
相关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WQ-03 安全环境目标管理制度
二、危险源、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
NCE/ESP-01-2005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NCE/SSP-01-2005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
NCE/TSP-01-2005 文件控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四、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WQ-06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WQ-07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制度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WQ-01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制度
WQ-02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
WQ-13 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制度
WQ-1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办法
七、文件控制
NCE/TSP-01-2005 文件控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八、安全物资采购与进场验证
WQ-08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WQ-09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WQ-10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九、施工过程控制
NCE/TSP-07-2005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WQ-15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制度
十、事故应急救援
NCE/DSP-02-2005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WQ-17 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
十一、安全检查
WQ-16 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十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NCE/TSP-05-2005 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十三、内部审核
NCE/TSP-03-2005 内部审核程序
十四、安全评估
WQ-04 安全生产评价与考核奖惩制度
WQ-05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
十五、安全记录
WQ-24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四、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WQ-01~WQ-26、WO-27)
(一)WQ-0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制度
一、设立安全生产决策机构
(一)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决策机构。
  1、人员组成
  1.1 总经理担任主任,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2 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3 工程管理处、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备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处、经营处、财务处、设备租赁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WQ—02)。
(二)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执行机构。
1、人员组成
  1.1经理担任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2 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协助经理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分公司工会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WQ—02)。
二、设立安全生产职能管理机构
  1、公司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公司的两级安全生产职能管理机构。
  1.1 工程管理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能管理部门。
  1.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能管理部门。
2、重大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三、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积极贯彻和建立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若干注册安全工程师。
  3、工程项目部、专业公司应按规定设置若干专职安全员。
  4、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的安全巡查员。
四、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