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财政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所内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4)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增加花、品种,做到、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食党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
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用餐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费用实行日记帐月结算制度,由干部职工自行负责。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1.30至12:00
晚餐时间:17:30
2、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征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管-理-员,并在食堂管-理-员处填写《会议用餐单》,由乡长或书记签字后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报经乡长或书记批准并确定用餐标准后,提前通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就餐后分管领导及陪餐人员要在招待单上签字。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安排,记录在帐。食堂管-理-员每月底将招待单由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政所结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016-06-27 15:36 | #2楼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及公务招待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的就餐对象为局机关(含借用人员)及局直属二级机构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午餐时间
三、机关食堂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和报帐工作。
四、中餐以大米饭为主,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饭、汤任食,就餐标准为6-8元/人。
五、就餐采用报餐制,就餐人员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餐票投入票箱(票箱设一楼和北栋四楼),凡未报餐者,原则上不能就餐,特殊情况经食堂负责人同意方可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文明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打饭;杜绝浪费,剩菜剩饭等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接待餐由对口接待科室在上午11:00前向食堂负责人报餐,由食堂负责人统一安排。
八、食堂每天所需食物由食堂负责人到定点超市购买,采购人要严把采购质量关,不得购买腐烂、变质和过期食物,
因责任心不强而购买上述食物的,由采购人负责退换和赔偿。
九、采购的食物(除当天消耗的)应马上入库存放,食堂负责人要每天对仓库防霉防鼠防虫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局内一切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