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陈*,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枫桥镇****号,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夏*,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枫桥镇****号,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认为夏*涉嫌虚假诉讼判决完全错误,特请求对本案提出抗诉。
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作出的***号民事判决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偿还欠款的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
2016年6月,被申请人来申请人,以申请人未还清李**的欠款为由,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万元的虚假借据,同时让申请人出具一份内容为今收到被申请人现金5万元的虚假收条。
被申请人在明知上述借据和收条是虚假的情况下,于2017年3月9日,以申请人未按期还款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庭审中虚构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与申请人形成民间借贷关系的事实,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且最终使人民法院依据被申请人的虚据和虚假陈述做出了错误的事实认定和判决,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系典型的单方谋利型虚假诉讼。
被申请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虚假诉讼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从实质上突破了当事人私益的范畴,所损害的利益已不仅仅是申请人的私益,还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判决不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之规定,呈请贵院对本案依法提出抗诉。
  致此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借款申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