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特教教师应具有的专业素养
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的专业素养有:
一、建立正确的残疾观:要正确认识残障现象,理性认识残疾,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正确认识残障,消除种族主义性歧视,加强业教共同努力,改善特殊教育环境。
二、具备丰富的教育学知识:具备完整的教育学知识,了解特殊教育的概念及其理论依据,内化特殊教育的宗旨。能考虑到残障者与健全者的学习观念的不同,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和课堂空间组织生活、娱乐活动;
特殊教育教师
三、增强心理咨询能力:要具备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心理状况综合性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好的心理调节能力;了解残疾人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心理调整方法,有能力进行残疾人心理咨询;
四、熟练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知识:要熟练掌握特殊教育的教学原理、教学方法,灵活使用残疾学生适合的教育教学方法;具有科学的教学计划制订能力;能制定中长期目标,熟练运用计划教学策略;
五、掌握评估方法:具备客观、准确的评价方法,总结出有效的教学经验;根据特殊环境、要求及残障者特点,灵活使用各种行为测量及评价方法;
六、传播新发展理论:教师要熟悉残疾教育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历史发展规律,熟悉残疾学习理论的新发展;不断追求教学的完美,尽可能不断发展有关改革和实践。
总之,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建立正确的残疾观、丰富的教育学知识、增强心理咨询能力、熟练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知识、掌握评估方法、传播新发展理论等专业素养,以有效地提高特殊教育的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只有坚持这些专业理念,才能筑牢特殊教育的发展基础,实现残疾人真正的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