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问题:
1、履行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能,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围绕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
3、协助党委、行政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围绕生产经营服从服务于中心任务抓好监督。
4、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的方正路线政策;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定位:教育、监督、检查、处理。
二、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问题:
1、各企业的情况不同,有必要从大的方面制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条例,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和待遇等方面的内容。职工奖惩条例82年制订的,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定是90年制订的,不适应现在出现的新情况。
2、建筑企业改革力度比较大,传统的企业逐步在萎缩,新的企业制度成长起来,如局里委派的区域公司,机构人员还没有配置起来,但这类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比较分散。机构及时配置到位很有必要。
纪检组长 3、企业的效能监察是最贴近企业实际的,但也容易流于查过去的老帐。
4、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应该实行双重领导,最好是派驻。队伍应该是专职的,现在多为兼职。监督机构要独立。
5、纪检监察干部要配备高素质人才,从政工干部向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转变。
三、关于建立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标体系问题:
1、有必要建立指标体系,要做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关于定性,企业的经营怎么样?职工满意度,要有一定的评价。关于定量,如果上访数,案件数,定量考核,是否科学?
2、评价体系不宜过早建立,现在建立评价体系容易流于形式。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