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研究
作者:张清林
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12
        摘要:随着我国汽车企业制造技术的不断提高,固定资产在汽车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目前对我国汽车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研究较少。本文在分析我国汽车企业固定资产现状的基础上,对汽车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研究。
        关键词:汽车企业 固定资产折旧 纳税筹划
        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产销量连续五年保持世界第一,汽车产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新车销售利润正持续走低,经销商利润不断萎缩。同时,中国汽车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对汽车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研究很有必要。
        一、汽车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汽车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又称资产密集型企业,汽车企业总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有很高
的比例,汽车企业又是技术密集型企业,技术更新快,生产设备更新换代频繁,所以,对汽车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研究是很必要的。
        (一)折旧方式纳税筹划
        我国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不同折旧方法下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不同,进而影响到企业当年利润,对企业税负产生影响。由于计算简便,直线折旧法在我国企业中应用最为广泛,在直线折旧法下,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加速折旧法下的折旧额呈现出先多后少的规律。通过采取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得企业前期折旧额增加,降低利润,减轻汽车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由于汽车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很多设备符合国家加速折旧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汽车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二)修理费用纳税筹划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对汽车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和环保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促使汽车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和生产设备,对固定资产进行改造和升级。我国企业所
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产生的大修理支出费用如果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者转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处理方式的不同,产生了纳税筹划空间。
        固定资产修理支费用筹划思路如下:如果汽车企业发生亏损或者正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汽车企业应该调增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资本化支出,使利润增加,尽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相反,如果汽车企业处于盈利状况,则应当尽可能使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不再进行资本化处理,进而降低企业的利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三、案例分析
        M汽车公司是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企业很多生产设备更新换代很快,符合国家缩短年限或加速折旧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对生产设备计提折旧。
        (一)折旧方法筹划
        2013M汽车公司因为技术更新,新购置了一条生产线设备,购入价值1 00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折旧方案如下:
        方案一:直线折旧法,折旧年限为10年,折旧情况如表1所示。
        按直线折旧法每年计提折旧额95万元,共计提折旧950万元。
        方案二:年数总和法,折旧年限为10年,折旧情况如表2所示。
        在年数总和法下,把资产的原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额,按可使用年份提折旧,折旧总额仍是950万元,但折旧额是逐年递减的,存在着递延纳税的效果。
        方案三: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年限10年,折旧情况如表3所示。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前8年不考虑残值因素,折旧总额仍是950万元,折旧额逐年递减,存在着递延纳税的效果。对比三种方案,虽然折旧总额一样,但是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资产的折旧更快的费用化,更早体现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折旧额最多,因此递延纳税效果就越明显。故M汽车集团可以考虑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这样便可以在迅速发展时期起到良好的递延纳税效果,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
        (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纳税筹划
        2013M汽车集团一台设备需要进行维修,发生修理费用2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22.22万元,税额37.78万元),该设备原值500万元,折旧年限10年,残值20万元,目前已经使用5年。
        根据我国所得税税法规定,修理费用260万元,超过资产原值的50%260/500=52%),属于大修理支出,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而且经过修理改建后该设备折旧年限增至8年。所以2013年大修理后年折旧额为62.5万元,260万元的修理费用需要经过8年才能完成所得税税前抵扣。如果M汽车集团将将该设备的维修工程分为两期,2013年第一期投入维修费用200万元,2013年第二期投入维修费用60万元。那么,2013年第一期维修费用占资产原值的40%200/500),小于50%200万元的维修费用可以在2013年税前一次扣除,同样,2013年的60万元维修费用也可以在2013年税前一次扣除,增加了费用化支出,推迟了纳税时间,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四、结语
        每个企业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也有进行纳税筹划的权利。本文针对汽车企业发展现状,提出对汽车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具体措施,并通过案例进行了
验证。然而,汽车企业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筹划中一定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要为了节税而节税,避免陷入筹划的陷阱。
        参考文献:
        1.王甲山,张进宇,朱文军.汽车企业纳税筹划[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41-43.
        2.张新丽.浅析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J].东方企业文化,2012,(16):14-15.
        3.孙丕顺,梁文涛.花篮的折法有关固定资产四个方面的税收筹划[J].注册税务师,2013,(02):38-41.
        作者简介:
        张清林,男,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