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设计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设计依据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及行政法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服务目标以及协议的相关规定。
2、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委托书、产品定位报告以及项目的各专业施工图。
3、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要求。
4、设计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
二、工作阶段、工期及成果
1、施工图设计阶段
(1)工期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现行版本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与景观设计相关的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
(3)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顾问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各专业公司所需要的设计条件进行施工图优化,并对相关图纸做出相应设计修改。
(4)配合甲方委托的市政综合管线、小市政施工图的设计工作等,并根据其相关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相关事宜。
(5)对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提出的且双方认同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
(6)配合甲方完成本阶段所需的相关报批工作,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7)设计中采用材料样板、设备等,应提供多种型号及参数,并提供参考意见供甲方确定。
(8)完成此阶段建设费用预算。
2、此阶段乙方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必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说明、图纸目录、各项设计统计表、总平面图、种植设计、硬质景观、户外家具物品、照明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中其他必要的图纸。
3、成果交付形式:
各专业施工图审批用图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形式提交:
(1)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______套。
(2)施工图阶段景观建设费用预算书______套。
(3)全部工作成果电子文件______套。
三、设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协议价款:本协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协议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本工程景观设计面积暂估为平方米,暂定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元整)。最终双方按实结算设计面积,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协议中面积数的±______%以内,不另行计费;
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协议中面积数的±______%以上,按照上述设计单价进行费用增减。所付设计费均为人民币,包含税金、管理费、差旅费等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2、设计费支付
(1)协议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2)提交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协议总服务费的剩余部分。
(4)上述设计服务费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审图费、报批报建图纸费用、通讯、差旅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在设计成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因甲方原因修改设计的,如无原则性修改,原则上不增加设计费。出现原则性修改的,双方另行协商。
(6)乙方以及他们的人员应按照协议适用法律缴纳税费。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7)在协议生效后,若有关税费的适用法律变更,在本协议项下付给乙方的报酬不变。
(8)乙方的收款人员应向甲方的财务部门提交授权收款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收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应付款等额合法发票,甲方将款项交付乙方授权的收款人员。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须的设计原始资料供乙方参考。但所提供的原始资料仅指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图文、设计要求等文件。
(2)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文件予以回复。
(3)甲方应在其团队内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
(4)在乙方的服务开始前,甲方应提出设计要求、技术条件和信息,甲方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提出设计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5)为促进甲方营销工作的开展,为甲方项目营销提供支持服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公司的名称、相关背景、资料以及乙方相关人员的肖像、背景资料,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6)甲方有权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指定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
(7)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高质量、经济地按该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标准以及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标准和深度履行协议的服务和义务。对于与本协议或服务有关的事
宜,乙方应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不得指定唯一性产品用于工程中。任何产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3)甲方作为非专业人员对乙方提交的工程成果的确认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理、合法、有行业竞争力服务的责任。
(4)乙方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联络人、总设计师、专业设计师等人员。设计组成员必须具备承担本协议设计任务的能力,设计资格也应满足甲方要求。所有设计项目组的人员简历将作为本协议附件。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许可,设计人员不得调整。如果由于非乙方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有必要替换重要设计人员,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同等或更好的人员替换,不能因人员调整影响设计进度,不得对因人员调动或替换而产生的费用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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