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外包服务合同
设计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企业/个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外包服务;乙方是一家(企业/个人),具有从事设计业务的能力,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外包服务。
各自承认和认同:
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委托方,并拥有对设计外包服务项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乙方为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设计方,具备从事设计业务的能力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外包服务;
3.双方在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在平等自愿、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在合同中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按照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由甲方在项目委托书/合同中明确规定)
1.2 乙方为完成服务所需要的软件设备、技术、员工、场地等应由乙方自行配备和承担。
第二条 履行方式
2.1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
2.2 乙方应注重甲方需求,在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设计任务。
2.3 甲方需指定相应的监督人员,跟进乙方服务进度,并定期评估乙方的服务质量。
设计合同第三条 期限
3.1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完成之日为止。
3.2 如在服务期限履行时,双方未能完成全部设计任务,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3 如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
日内,将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及时移交给甲方,并按比例退还尚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4.1 服务费用为按件数或按项目双方协商确定。
4.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以及其他具体事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约定好支付方式、账户信息、开具发票等必要的付款流程。
第五条 维护条款
5.1 双方都要保证在服务中使用的知识产权均合法,并承诺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5.2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法规。
5.3如因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维权。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有关部门寻求补偿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则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6.2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违反甲方要求、侵犯甲方权利而遭受法律追究或管理处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法律效力和争议解决
7.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修改或撤销。
7.2 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提交有关公证机构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估计项目结束日期/时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