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通用条款
1.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设计师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设计项目中的合作顺利进行。
2.合同主体
本合同由设计师(以下简称“甲方”)和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订立。
3.合同内容
(1)项目说明:
  a)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设计项目,项目内容为(具体描述设计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b)项目交付期限: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具体天数)内完成设计,并于该期限前交付给乙方。
  c)项目费用: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设计费用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确定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d)项目修改:若乙方对设计稿件有修改意见,应提出具体修改要求,并允许甲方进行修改。
(2)知识产权:
  a)设计版权: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创作的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设计合同  b)授权使用:甲方将设计作品的使用权授权给乙方,乙方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设计作品。
  c)维权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或转让设计作品,如有侵权行为,乙方应负责法律责任。
(3)保密条款:
  a)双方应保守对方提供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b)本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4)违约责任:
  a)设计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项目或未按时交付设计稿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b)委托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或擅自变更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5)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生效和解除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之日止。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解除。
5.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设计方案、付款凭证、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合同变更: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事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通知方式: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通知和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等方式发送。
以上为设计合同通用条款,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确认后,应遵守本合同内容执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本篇文章以1235字为例,经过适当扩展和修饰可满足1500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