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XXX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XXX国际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需设计服务项目建筑面积1000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设计工作。
.付款方式
1)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9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21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设计费发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
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的滞纳金。
.乙方义务
1)设计合同乙方收到设计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设计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XXX国际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帐户号码:0302071319100022913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