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语文高考作文评分细则

上海市语文高考作文评分细则
一、议论类文体
一类卷(63—70分)
总体标准
能准确把握题意,立意深刻,选材适当,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结构严谨,有新意,有文采。
补充细则
一类上(68—70):
符合总体标准并具备以下一项者:
1、能从题意中引发深刻的道理,文采优美的。
2、能从题意中引发深刻的道理,语言朴实无华而有一定功力的。
3、在文体应用、立意、构思等某一方面有创新的。
一类中(65—67):
基本符合总体标准并具备以下一项者:
1、能从题意中引出有深度的道理,但结构或语言等方面略有瑕疵的。
2、在立意、结构、文体某一方面有创新,但结构或语言等方面略有瑕疵的。
一类下(63—64):
符合总体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能从题意中引出有意义的道理,但结构或语言等方面略有瑕疵的。
二类卷(52—62分)
总体标准
符合题意,立意较深刻,选材较适当,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挚,结构完整,语言通顺。

偏离题意,立意或选材不当,中心不明确,内容单薄,结构不够完整,语言欠通顺,语病较多。
补充细则
四类上(30—38):
虽基本符合题意,但中心不明确,内容单薄空洞,结构不够完整,语言欠通顺,语病较多。
上海高考作文
四类中(25—29):
参照总体标准。
四类下(21—24):
符合总体标准且无中心。
五类卷(0—20分)
总体标准
符合以下一项即为五类卷(1)脱离题意。(2)文理不通。(3)全文不足400字。
补充细则
五类上(17—20):
符合下列一项者:
1、脱离题意,内容单薄空洞但完整成文的。
2、全文不足要求的一半字的。
五类中(10—16):
文理不通、不知所云,有文章之形,而无文章之实的。
五类下(0—9):
不成文的:9分以下。
经查证为全文抄袭的:0分。
二、记叙抒情类文体
一类卷(63—70分)(总体标准参照议论文,以下省略)
一类上(68—70):
记叙类:紧扣题意,感情真挚,寓意深刻、有回味,结构严谨,情节丰富生动,描写生动形象,语言畅达,有文采。
抒情类:紧扣题意,感情真挚,寓意深刻、有回味,结构严谨,语言畅达,有文采。
一类中(65—67):
记叙类:紧扣题意,感情真挚,寓意有深度,结构严谨,情节生动,描写具体,语言畅达。
抒情类:紧扣题意,感情真挚,寓意有深度,结构严谨,语言畅达。
一类下(63—64):
记叙类:紧扣题意,感情真挚,寓意有意义,结构严谨,情节具体,描写较具体,语言流畅。
抒情类:紧扣题意,感情真挚,寓意有意义,结构严谨,语言流畅。
二类卷(52—62分)
二类上(59—62):
记叙类:符合题意,感情真实,寓意集中,结构完整,情节具体,叙述生动,语言通顺。
抒情类:符合题意,感情真实,寓意集中,结构完整,抒情自然,语言通顺。
二类中(55—58):
记叙类:符合题意,感情真实,寓意集中,结构完整,情节较具体,叙述清晰,语言通顺。
抒情类:符合题意,感情真实,寓意集中,结构完整,抒情较自然,语言通顺。
二类下(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