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黍之约的典故原文
“鸡黍之约”的典故原文如下:
范式,字巨卿,山阳郡金乡县(今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范式年轻的时候在太学游学,和汝南郡( 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 人张劭是好朋友。张劭,字元伯。后来两人一起告假回乡,范式对元伯说:“两年后我要回京城,我会去拜见您的父母,看看您的孩子。” 然后就共同约定了日期。约定的日期快到时,张劭就把事情告诉了母亲,让她布置好酒食恭候范式。母亲说:“都分别两年了,千里之外约定的事情,你怎么就这么相信他呢?” 张劭回答说:“巨卿是讲信用的人,一定不会违背诺言。” 母亲说:“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为你们酿酒。” 到了那天,巨卿果然来了,二人升堂互拜对饮,喝得十分畅快后才告别。这就是“鸡黍之约”的故事。
鸡黍之约
这个典故现用来比喻重信守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