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1.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
2.事故隐患排查
(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内容、周期;
(2)排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缺陷等;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1)分级治理。
a.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负责;
b.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安全措施。
a.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
b.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
(1)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2)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3)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
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
2.按表7-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3.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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