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4年12月22日,集团公司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安监部人员等在公司会议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内涵
为加快建立集团各项目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利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实现环环相扣监督指导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建立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安全生产隐患概要及位置;
3、隐患性质;
4、排查整改责任单位;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责任、资金、时限等情况;
7、复查验收情况、复查验收时间、复查验收人员及其签字。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各项目部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同时,要汇总分析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本项目安全隐患(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统计要求按月上报公司安监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及治理方案、治理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
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能够使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部真正了解到公司及各项目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安全隐患,通过报告分心,能够引起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了如指掌,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各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农民工及当地老百姓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各项目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公司安监部或安委会办公室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概要及位置描述不清。个别项目在统计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的时候,处于应付工作,在安全隐患概要和位置描述这一项中轻描淡写,随便写两句话应付了事,工作不够用心,各项目部要对此现象要认证改正,今后各项目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四)开展安全隐患分析,并做好分析报告。公司安监部通过定期检查和汇总各项目安全隐患统计台账,统计数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出发生安全隐患的共性,在今后安全生产宣贯活动中能予以攻克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摸清隐患排查的重点,分析下一步如何预防等。同时,建议各项目部多开展安全隐患评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专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见主要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主要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隐 时 2014年三2014年四合计 患
( 间 项 季度 季度 (2014年6月-12月) 隐 ) 患 分 类
人的不安全行为 6 3 9
物的不安全状态 12 10 22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 1 2
(五)各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做到思想认识、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隐患治理和现场监察“六到位”,有无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针对项目部存在高墩施工、隧道开挖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建议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隐患教育,增强大家预判、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
四、小结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各项目部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参考本次统计分析报告,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台账,为集团公司推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EHS-010-00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7月1日发布 2012年8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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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从严管控临时性危险性作业,规范临时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临时危险性作业管理。
3 责任
公司各部门。
4 程序
4.1 高危险性作业:指对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 4.2 高危险性作业的分类
4.2.1 动火作业:指除固定动火区、固定用火作业外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从事电气焊(割)、使用电钻、砂轮、喷灯等临时性动火作业。
4.2.2 有限空间作业:指一种相对狭窄或有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有限空间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4.2.3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2.4 临时用电作业:指临时搭建的较大用电作业。
4.2.5 拆除(工程)作业:指大型设备设施、物品物件等在拆除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的作业。
4.2.6 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起重机吊运设备、大型物件等转移过程的作业。 4.3 高危险性作业的要求
4.3.1 公司对高危险性作业实施审批许可制度,凡需进行高危险性作业的部门都必须经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EHS部负责高危险性作业的审批许可管理。 4.3.2 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4.3.2.1 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临时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4.3.2.2 动火作业分三级执行:一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库区、储罐区等重要部位;二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临时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指除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临时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