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伤风胶囊
作者:马思婷
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3
        要:疑罪从无已经成为刑诉法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在证据不足,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确定有罪的情况下,应当推定其无罪。这一原则的出现与司法中存在着大量的冤假错案有着极大的关系。在对比有罪推定与疑罪从无的成本与收益后,用法律经济学分析的方法论证了疑罪从无原则存在的必要性。
        关键词:疑罪从无;法律经济学分析;成本与收益
        中图分类号:D916 法学是学什么的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爱在记忆中你08-0248-01
        重庆大学有哪些专业作者简介:马思婷(1988-),女,汉族,宁夏贺兰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2013级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
        一、疑罪从无概念的界定
        (一)疑罪从无原则的理论依据
        刑法与刑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是首要也是最重要的目标。在没有确定的证据来支撑犯罪事实时,公检法所做的任何推测性的不利于公民的判断都是对公民人权的侵犯,是违背了宪法的最高规定的。这些最基本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都指向疑罪从无。
        (二)疑罪从无的含义
        疑罪从无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又被称为有利被告原则。是指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排除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则从诉讼程序上秃顶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行为的原则。
        二、疑罪从无与有罪推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对比
出落
        (一)疑罪从无的成本收益效率
        从直观上看,疑罪从无是在纵容犯罪,为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司法追究创造了条件。通过与无罪推定相反理论的有罪推定的对比,更能体现出疑罪从无所带来的价值。不考虑过多的因素,只是从法律经济学角度来说,疑罪从无的成本收益效率远高于有罪假定的成本
收益效率。疑罪从无的收益远大于它的成本,是一条符合其存在规律的有价值的原则。而有罪假定的成本收益分析显然要逊于疑罪从无。有罪假定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若推定正确,使得犯罪分子得到惩罚,那么它就是实现了惩罚犯罪的刑法功能,给了被害人一个交代,解决了一个刑事法律关系,体现了刑法维持秩序的价值,这当然是刑法所追求的效果,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无法避免的是,如果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推定错误,使得一个无罪之人含冤入狱,那么它并没有什么收益,反而造成了极其昂贵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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