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高考录取之后,家长操办“升学宴”风气逐渐盛行,许多党员干部也随波逐流。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借助机会,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操办“升学宴”,在滋生腐败的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一、形成原因
少数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肆操办“升学宴”,其主要原因:一是争面子。孩子考入高一级学府后,普通众也要摆上几桌,宴请道贺的亲朋好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摆“升学宴”时,会选高档饭店,邀请上层人物、社会名流及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下属人员参加,办出远远超过普通众的场面,为自己挣足面子,显示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但在实现自我满足的同时,既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又无形地培养了孩子的特权意识。二是敛钱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亲朋好友道贺的机会,将范围扩大到所在单位、兄弟单位、分管单位等,最大限度地通知尽可能多的人员参加,以一种“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支配自己的行为,实现收敛更多钱财的目的。而道贺佳宾特别是其下属人员,如果不参加,日后会遭“白眼”或“穿小鞋”,所以不得不应邀而至,这样,更给摆“升学宴”的党员干部提供
良好的敛财机会。
二、工作建议
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出现的腐败现象,应本着教育、警示、预防的原则,采取廉政谈话、明察暗访等措施,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敛财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应在高考结束后,及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参照《廉政准则》制定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敛财的规章制度,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四不准、一禁止”,即不准为子女升学操办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不准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和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他人子女升学的操办活动。对违反规定的,除收缴其违纪所得,还按照党政纪规定给予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自律意识。一是营造氛围。以专项活动为平台,以《廉政准则 》为抓手,以先进典型为学习内容,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
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自觉性的同时,营造健康、清廉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引导。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从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开始,向全体党员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和一束鲜花、一杯清茶、一句温馨话语等方式来表达对学生升学成长祝福的廉政引导短信,直至学生全部入学,停止此项活动。三是廉政谈话。由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当年党员干部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然后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大肆操办‘升学宴’集体廉政谈话大会”,对其进行政策教育,说明违规操办“升学宴”的严重后果及处理办法。
(三)强化公开举措,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各单位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公开本单位党员干部子女的高考成绩和录取学校,和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四不准、一禁止”规定,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二是以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电话、行风政风热线、电子举报邮箱等为平台,畅通众投诉举报渠道,全天候受理众举报。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主导作用。在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批评指正。
(四)强化责任意识,重处违纪人员。一是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违反规定操办“
升学宴”的负领导责任,当事人负直接责任。二是抽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升学宴分别对酒店、机关单位和住宅小区操办“升学宴”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打招呼”。三是检查组应坚持做到有案必查,对举报“升学宴”的线索认真受理,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坚决查处;对已经操办完的线索,认真核实,严肃追究。只有采取预防和惩治等多种针对性措施,才能刹住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升学宴”行为,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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