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高敏(1988.6-),男,籍贯:内蒙古赤峰市,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摘 要:在中国的古典戏剧中,“团圆结局”一直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尤其是在中国的悲剧作品中,“团圆结局”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中国喜剧的“败笔”,认为它削弱了悲剧的氛围,故有的研究者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是没有悲剧作品的。因此,关于如何认识中国古典悲剧中的“团圆结局”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的面前。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从悲剧冲突、悲剧人物以及悲剧氛围这三个方面来对其进行具体阐释,以求能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古典悲剧中的“团圆结局”。
关键词:古典悲剧;团圆结局;悲剧冲突;悲剧人物;悲剧氛围
中图分类号:1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11-0000-01
引言
“悲剧”一词本源于西方,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西方悲剧理论的奠基人。他在《诗学》一书中将悲剧定义为“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能够“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情感得以陶冶”[1]。他认为悲剧应该是“一悲到底”的,悲剧的结局也应是悲惨的,从而能使作品表现出一种“严肃的主题”。因而,他反对在悲剧中表现出那种善恶有报的情节。如果我们以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来审视中国的古典戏剧,那么符合悲剧标准的作品则寥寥无几。尤其是中国的戏剧在受传统儒、释、道三教的影响下,往往喜欢在喜剧的结尾处以“团圆”结局,以取得一种“果报”的效果。这显然是与西方的悲剧理论相悖的。故而,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关于中国悲剧中的“团圆”结局,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纭。胡适在其《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一书中认为“团圆”结局的出现,其根源在于“中国人思想上的薄弱”。鲁迅则将其归因于“中国的国民性问题”[2],认为,现实中的不团圆、没有报应的情形,而悲剧作品中往往给他团圆,给他报应,这正是“国民性”在作怪。朱光潜在《悲剧心理学》一书中,也论述了戏剧中的“团圆效果”。他指出:“事实上,戏剧在中国几乎就是喜剧的同义词,中国的戏剧家总是喜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大团圆结局。”基于自己的理论,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古代没有悲剧。我们姑且不去讨论以上几位大家关于“团圆”结局的认识是否全面,是否存在偏颇,单从“团圆”结局的受关注程度,就足以看出其在中国古典悲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那爱情悲剧
么我们究竟如何认识中国古典悲剧中的“团圆”结局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讨论探析。
一、“团圆”结局是否符合悲剧冲突发展的自身逻辑
英国的戏剧理论家布拉德雷曾经说过:“一切悲剧都有某种冲突存在——感情的冲突,思想方式的冲突,欲望的冲突,目的的冲突,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人与环境的冲突或者人与自己的冲突,按照不同的情况,出现一种冲突,几种冲突或者全部冲突”[3]。可以说,戏剧冲突是体现戏剧性最集中、最典型的形式。在中国的古典悲剧中,这种戏剧冲突往往体现为忠与奸、善与恶的对立斗争。《赵氏孤儿》一剧给我们展示的正是这种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屠岸贾设计陷害忠臣赵盾,乃至要“赶尽杀绝,斩草除根”,连刚出生的赵孤也要杀害,程婴、韩厥、公孙杵臼等则是舍生取义,保护忠良之后。全剧正是围绕“害忠”与“卫忠”这一主要冲突而展开的。尽管剧作家在戏剧的结尾处设计了“团圆”的结局,使赵氏孤儿在二十年后完成了复仇。但这一“团圆”结局却丝毫没有破坏戏剧冲突的发展,相反,正是有了“复仇”这个“团圆”结局,才体现出正义人物在于奸佞之人的斗争中所做出的巨大牺牲,从而使悲剧冲突得以延续,更加增强了作品的悲剧氛围。《桃花扇》表现出的既是侯方域与李香君的爱情
悲剧,也是一种国家悲剧。而无论是爱情悲剧还是国家悲剧,都是在与阮大铖、马士英之流的抗争中体现出来的。虽然,侯、李二人在经过一系列的挫折斗争之后,得以重新聚首。但在山河破碎,国破家亡的大背景下,爱情已显得绵软无力,于是经道士的“点化”之后,二人“冷汗淋漓,如梦忽醒”,双双入道。从而使悲剧的氛围在此刻达到顶峰。相比于《赵氏孤儿》,《桃花扇》中的“团圆”结局显得并不“团圆”,由于侯、李二人的幡然醒悟,遁入空门,使曾经美好的爱情梦想破灭,而造成这种结局的罪魁祸首,乃是邪恶势力的层层阻挠。因此,我们可以说,在许多的悲剧剧作中,“团圆”结局并没有破坏悲剧冲突自身的发展,相反,有的剧作中,这种“团圆”结局的设计,正是为了强化悲剧作品的戏剧冲突的。
二、“团圆”结局是否影响了悲剧人物性格的塑造
鲁迅先生曾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指出:“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里所说的“有价值的东西”恰恰就是人物内在品质的集中体现。在中国古典悲剧作品中,有着许多让我们至今都还津津乐道的悲剧人物,诸如《窦娥冤》中的窦娥,《赵氏孤儿》中的程婴和公孙杵臼,《精忠旗》中的岳飞等等,这些悲剧人物虽然在最终或者冤情被昭雪,或者完成了复仇,有着一个看似“团圆”的结局,但这样的结局却无法消除他们身上的
悲剧气氛,他们的命运依然是悲惨的。窦娥和岳飞的冤情最终虽然被昭雪,但有一点已成既定事实,那就是悲剧主人公的命运已经无法改变,他们已经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成为了冤案的牺牲者。由于悲剧主人公在最终的“团圆”之前,其悲剧命运已经形成,乃至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所以,作品所设计的“团圆”结局对悲剧主人公性格的塑造已产生不了影响。相反,在有的作品中,恰恰是这个“团圆”的结局,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反而起到了强化的作用,更加增强了人物的悲剧性。像窦娥,在冤情被昭雪前,其身上所具备的坚强、孝顺乃至反抗的性格特点都给予了完整的刻画。然而,为了“复仇”,窦娥身虽死,鬼魂却一直在战斗,她的鬼魂再三警示自己的父亲,直至冤狱被平反。到这里,窦娥的性格才算最终刻画完整。因此,我们可以说,正是有了这个“团圆”的结局,才使得窦娥的反抗性格达到了最高的境界,从而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永恒的悲剧主人公形象。同样,《赵氏孤儿》中的程婴也是这样的悲剧人物,虽然,他不像窦娥那样,要依靠自己的冤魂来为自己平凡,但他所经历的痛苦,所作出的牺牲确是常人无法做到的。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经历了拷打好友,丧失亲子乃至要“认贼为主”,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呀!然而,为了保存赵孤,他忍辱负重,背负骂名,直至孤儿长大成人,报了灭门大仇,他才得以解脱。可以说,《赵氏孤儿》中这个“团圆”的结局,对程婴这一悲剧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其身上所具有的那种沉着坚毅、忍辱负
重的性格得以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有些悲剧剧作中,“团圆”结局是不会影响悲剧人物性格塑造的,相反,恰恰是有了这个“团圆”的结局,才使得人物的性格更趋于完整,更能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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