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08.12.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关于春节的文章正文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使全县人民过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元旦、新春佳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的指导思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乡镇、部门(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和管理,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亲自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二、检查的时间、内容、重点及行业分组安排
  (一)检查时间
  (1)2008年12月21日至25日,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及乡镇、部门组织大检查阶段;(2)2008年12月25日至29日,为县人民政府检查组开展现场督查阶段。
  (二)检查的内容
  一是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二是各行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监控、整治情况;三是检查08年来对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检查以往历次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五是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情况。
  (三)检查的重点
  ----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上,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作为元旦、春运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落实。一是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县交通、公安、农机、交警、运管等职能部门要在节日期间集中力量,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强对各种机动车辆的管
理,合理安排客、货运力,严格把关,禁止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农用低速货车及摩托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重点做好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监管和路查工作,乡(镇)政府重点负责做好县、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各乡(镇)要将本辖区的道路安全监管采取乡(镇)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将辖区道路安全监管落实到人,进行有效整治,特别是对乡(镇)主要道路,节日期间要落实专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二是继续加大对客运车辆的重点管理。县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督促客运企业、客运车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行车辆出站例检制度,行使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线路标志牌,例检合格单不齐全的不能上路;节日前,各客运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客运准驾资格审查,要做好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工作,同时要制订完善雨、雪、雾等特殊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客流疏导;三是加强对辖区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切实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县交通、公路管理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切实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对一时无法治理的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对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要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次日6
时通行”的禁令牌;要在易冻易滑路段增设明显标志,备齐防滑沙,并建立交警、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的联勤制度,遇凌冻和大雾天气,适时实行交通管制。
  ----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和渡口码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在节日期间要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安全航渡的违法行为。一是每个渡口码头必须明确一名乡(镇)领导负责,一名干部具体安全监管,落实好渡口码头的各项安全措施,要特别强化现场管理,把责任落实到渡口、到渡船、到人,严禁超员、无证驾驶、无证船舶和农用船载人及恶劣天气航渡,要严格执行签证放行制度,并做好营运检查记录;二是要对辖区各渡口、码头的设施安全、船体质量、渡工安全教育、安全救生浮具和安全行渡的各项制度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和整改;三是要按照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水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四是县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查处“三无”船舶和非客船载客营运、客货混载等水上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好乡(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五是农业、畜牧渔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渔业船舶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 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对消防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
理责任制,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要在节日前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应急预案不落实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旅游景点(场所)所在乡(镇)政府及县消防、旅游、质监等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景点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对容易发生房屋坍塌、火灾、食物中毒以及死伤事故的休闲山庄、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同时在节日期间,各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区守护,严禁在林区墓地内燃放鞭炮、烟花、香纸或进行野炊,防止林区火灾事故发生;农村要重点防范集市和30户以上自然村寨的消防安全工作。
  ---- 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要以防范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
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县公安、安监、乡企、交通、经贸、工商、质监和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凡是超量储存、超员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道、储罐保养维护,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要特别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除重点工程外,其它企业、矿山节日前没有使用完的炸材,一律在公安的监督下交民爆公司入库保存。
  ----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及非法开采点的整治。县安监、乡企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采工艺和有关安全标准进行开采。对不按非煤矿山开采方案开采的,要坚决实施关停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部门要加大对矿石(沙、土)非法开采场(点)的查处力度,对未取得合法开采手续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 建筑施工。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坚决制止
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单位遵章守纪、安全施工。加强对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关,对无资质从事建筑拆除工程的单位要严肃查处,预防事故发生。
  ---- 特种设备监管。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宾馆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医院使用的锅炉和化工生产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医院、商场使用的电梯。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及游艺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