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1.26
【文 号】国办发明电〔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26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关于春节的文章
国办发明电〔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