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师德规范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仔细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仔细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不迟到和无故缺席。
2.积极参加公民义务献血。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坚持教书育人。
1.坚持运用“积极的鼓舞胜于消极的制裁”原则,注重发扬每个幼儿闪光点,坚持正面教育。
2.尊重幼儿,不擅自剥夺幼儿游戏活动时光。
3.面向全体幼儿,注重为不同水平幼儿创设不同的环境(教育教学、生活活动、个性进展等)促使其不同程度的提高和进展。
三、严谨治学,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仔细负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1.仔细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进修和教研活动,力争主动参与、积极投入、畅所欲言。
2.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主动承担公开教学任务,教学实践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
四、热儿、关怀幼儿、了解幼儿,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卑视、讽刺幼儿,不说反话,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建立民主、平等、亲热的师生关系,与家长、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幼儿。
1.幼儿来园时,老师主动上前,笑脸相迎,热情接待每个幼儿,称呼XXX小朋友早,检查幼儿卫生、身体(牌子)情况,并和每个幼儿简短交流。
3.幼儿离园时,老师应主动与家长简谈幼儿情况(以发扬幼儿优点为主),并和幼儿、家长道别。
3.当老师听不请幼儿说话时应说:“请你或麻烦你再说一遍”或“请你讲得清晰一点、响一点”(请字当头);教师请幼儿帮助做事后,应说:“你辛苦了” “感谢你”等;当幼儿做错事,教师应亲切地说:“请你好好地想一想,错在哪里?”
教师和幼儿谈话,做到态度亲切,语言和气,视线平行。
4.在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得用命令或蔑视憎恶之类的吻,不用刻薄挖苦幼儿的语言,不替幼儿起外号,不讲反话。
5.要尊重和依赖家长,不对家长冷淡不礼貌,不请家长做私事,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现金等。
五、仪表端庄,举止慷慨,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1.仪表端庄,服饰美观、轻便、整洁,便于工作,带班不穿紧身裙、一步裙、长裙,不穿高跟鞋、拖鞋。
2.进班一律用一般话,幼儿面前教师要为人师表,轻声讲话,互相称呼“X老师”。
六、热儿园,关怀集体,谦虚慎重,团结协作。
1.工作中 相互支持;思想上 互相帮助;生活上 互相关怀;业务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发扬团结亲爱的好风尚。
2.谦虚慎重,戒骄戒躁,努力维护自己的教师形象,无论在园内或校外,均要自尊自爱,为人师表。
3.师德规范遵守学校文明公约,努力办好文明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