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规范“六不准”1、不准在校内外举办有偿家教;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3、不准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4、不准利用学科的不同组成班子,联合进行有偿家教;5、师德规范不准未经本校同意,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6、不准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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