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
  一、本办档案材料(包括音像档案资料,下同)由综合科和有关业务科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销毁必须按《档案法》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擅自销毁或出售档案。
  三、凡是调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提供查阅。
  四、档案必须在档案所在科室内查阅,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借、复印、抄录等,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严禁档案使用者私自抄录、复印、涂改、拆开、撕毁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调阅者归还档案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六、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杜绝档案中机密文件和材
料遗失、泄密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档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统化,以便调阅。
  八、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人事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
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