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项目工程概况
二、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履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监控和管理工作,确保建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
1、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
2、安全监理目标:
①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②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伤害事故。
③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②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③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聘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监理细则
⑤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主机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共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能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②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那个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即使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③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④符合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
⑤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根本监督检查。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①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②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③审核施工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④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⑤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⑥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按规定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
⑦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2、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①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情况。
②监督检查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施工过程,每天不少于一次进行巡视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③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和环境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⑤每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⑦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①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a、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即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b、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紧急预案。
c、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见附表一)的书面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