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龙岗圳埔岭项目二期(3、4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南路南侧,龙岗河东南侧,南通道西北侧(原圳埔岭村)。该基坑占地面积约㎡,开挖深度约为10.4m,现场地内旧建筑物已拆除,地势整体平坦,局部地势差异较大。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三级,使用时间为12个月;地层含有强透水层、水位埋藏浅;基坑内由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形成全封闭的止水帷幕;坡底、坡顶分别设置300*300mm排水明沟,纵向按50m距离设置积水井;坡顶硬化,防止雨水涌入基坑内。
二、编制依据
该细则的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岩土锚杆(索)技术
规程》、《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土钉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土层锚杆设计及施工规范》、《软地基深层搅拌桩加固法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监控
监理应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监控,包括施工图纸审核、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工艺审核、施工材料审核、施工机械设备审核、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检查等。监理应在监控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该细则列出了水泥搅拌桩、旋喷桩、微型桩、土方开挖、土钉墙、预应力锚索、喷锚施工和降水排水措施的监理控制要点,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
五、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理
监理应在施工过程中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安全监理,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基坑排水、基坑降水、基坑内的通风和照明等方面的安全监控。监理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2011是一份重要的监管文件,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其中的安全规定。
17、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要求说明是经过审查论证批准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18、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及有关批文包括各种批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等,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其中的规定。
19、监理规划是已经审核审批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监理工作。
20、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必须调查施工现场的高压线、电话线、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地下埋设物以及邻近区域内的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情况的资料。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监控
1、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工作,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确保满足有关规定。
2、施工单位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主要机器、设备报审文件,并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
4、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基坑支护工程开工报审文件,经过检查后方可开工。
5、施工单位必须排除各种有碍孔桩施工作业的障碍物,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必须采取措施迁移。
6、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排水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7、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好基坑支护施工中将使用的临时设施(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房等)。
8、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检查各定位控制点及水准控制点,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细则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水泥搅拌桩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前必须探明和清除一切地下障碍物,须回填土的部位,必须分层回填夯实,以确保桩的质量。
2、施工前必须做试桩,以确定施工参数,如输浆量、水灰比、掺入量、提升速度等。
3、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桩机行驶路基不得下沉,桩机垂直度允许偏差1.0%。
4、搅拌桩长度以进入弱透水层,深度为控制约11.5m。
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水泥掺入比,水泥用量不少于60㎏/m,水泥采用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严格控制水灰比(一般为0.50~0.60)及水泥浆搅拌。同时,必须控制注浆量和提升速度,防止出现夹心层或断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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