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新江湾城23-1、23-2地块(泰宝⼤厦⼯程)
电梯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总监理⼯程师:
批准时间:
上海同建⼯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泰宝⼤厦项⽬监理部
电梯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程概况:
新江湾城23-1、23-2地块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23街坊,本⼯程为商业、办公、娱乐⼀体的综合建筑,23-1地块
(1#楼)地下三层,地上⼗层,地上建筑总⾼度40⽶,地下⼆层为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层⾄三层商业,四层⾄⼗层为办公。23-2地块(2#楼)地下三层,地上⼆⼗⼋层,地上建筑总⾼度⽶,地下⼆层为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层⾄三层商业,四层为会所娱乐场所,五⾄⼆⼗⼋层为公寓式办公,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墙结构,现浇混凝⼟楼板,防⽕设计建筑类别:23-1地块和23-2地块均为⼀类⾼层建筑,23-1地块建筑⾯积 m2,23-2地块建筑⾯积 m2,,总建筑⾯积约万m2。
⼆、本⼯程专业特点:
泰宝⼤厦⼯程共有26台电梯,由上海⽇⽴电梯营销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并进⾏安装,该电梯主要⽤于乘⼈,位置装设于⼟建预留的电梯井道内,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三、监理⼯作依据:
电梯的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电梯试验⽅法(GB/T10059-200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
电梯⼯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12);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号与尺⼨ GB/~;
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10-2014);
设计图纸、设计院的变更通知单以及业主的变更要求。四、监理⼯作⽬标:
1、质量控制⽬标:在质量控制⽅⾯,根据《施⼯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件,以有效的监理⽅法,使其施⼯单位完善⾃检交接检验。重视事前控制的监理过程,减少施⼯中出现的因总包服务及分包单位配合不当造成的施⼯质量问题。
2、安全、⽂明控制⽬标:在安全、⽂明控制⽅⾯,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完备审批⼿续。施⼯过程中对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向
业主通报安全⽂明施⼯情况。
3、进度⽬标:通过⽇常的进度管理,电梯安装进度纳⼊施⼯总进度计划进
⾏预控。对要求完成施⼯、调试、验收提供协调服务。
五、监理⼯作质量要点及监理⼯作⽅法与措施
(⼀)监理⼯作要点
(1)参与进⼊现场所有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的开箱检验,检查随机资料制造许可证明⽂件、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检查主要部件如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轿厢、限速器和渐进安全钳的调试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件及质保书。
(2)专业施⼯单位在施⼯前必须向监理提供资质证明书和施⼯组织⽅案。
(3)所有项⽬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所有分项⼯程必须符合检验评定技术的规定;
(5)加强对进⼊现场的设备、构配件、材料及制品的检验;
(6)各分项⼯程的不同阶段的隐蔽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程同步;
(7)安装⼯程各项⼯作的质量监督、控制;严格控制不同阶段的验收⼯作;
(8)督促、控制好电梯安装⼯程与⼟建配合的进度计划。
(⼆)监理⼯作⽅法与措施
1、技术资料
(1)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件(通过查阅资料检查)
A、装箱单
B、产品出⼚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E、动⼒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敷设线路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及上⾏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需有调试证书副本。
(2)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通过查阅和检测)
A、⼟建布置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B、设备出⼚合格证及开箱检验记录
C、隐蔽⼯程验收记录
D、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E、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F、分项、分部⼯程质量验收记录
(3)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件(通过查阅资料检查)
A、⾃检记录和检验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件。
D、电梯运⾏记录
E、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4)通过实地观感检验以下内容:
A、电梯的运⾏情况
B、电梯的平层的精度
C、开、关门的噪声
D、层门的外观
E、信号系统
2、机房
(1)通向机房、滑轮间和低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如采⽤梯⼦应保证安全可靠。(通过外观检查)
(2)机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门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免进”字样,机房应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的照明和插座电源。(通过外观检查,通电试验)
(3)控制屏的前⾯和需要检查检修等⼈员操作部件前⾯应提供不⼩于×⽶的空间。(⽬测,必要时使⽤卷尺测量)
(4)对额定速度不⼤于2.5M/S的电梯,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50mm以上的台阶。(⽬测,必要时使⽤卷尺测量)
(5)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的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断开主电源开关,在电源输⼊端,分别断开⼀相电源开关,检查电梯是否能正常启动)
(6)电⽓元件标志和导线端⼦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元件⼯作⽆异常。(外观检查)
(7)在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处⽅便迅速的接近。如⼏台电梯共⽤同⼀机房,各台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应有易于识别的标志,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部电源插座
D、轿顶盒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断开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和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同时检查开关配置、布置和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电梯使⽤要求。)(8)曳引轮承重梁如需埋⼊承重墙内,则⽀撑长度应超过墙厚中⼼20㎜,且不应⼩于75mm。(⽤卷尺测量后封墙)
(9)制动器动作灵活,⼯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应紧密、均匀的贴合在制动轮的⼯作⾯上,松闸时制动轮与闸⽡不发⽣摩擦,四⾯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于。(外观检查,必要时塞尺检查)
监理细则
(10)切断制动器电流⾄少应由两个独⽴的电⽓装置实现,当电梯停⽌时如果其中的⼀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次运⾏⽅向改变时,应防⽌电梯再运⾏。(根据电⽓原理图和实物状况,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装置数量和独⽴性。并通过运⾏试验判断制动状况)。
(11)曳引轮、导向轮在空载或满载情况下对垂直线的偏差均不⼤于2㎜。采⽤悬臂式曳引轮或链轮时防护应符合标准规定。轮槽不应有严重不均匀磨损,磨损不应改变槽形。
(12)应有停电或电⽓系统发⽣故障时进⾏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操作可靠。如所需的操作⼒不⼤于400N,可采⽤⼿动紧急操作装置,否则机房内应设置紧急电动运⾏的电⽓操作装置。(断电检查轿厢移动装置的功能。如采⽤⼿动移动装置,先安装好盘车⼿轮,并由⼀⼈握紧,另⼀⼈⽤松闸板⼿将制动器才打开后,盘动⼿轮检查轿厢移动情况,验证移动装置功能。如采⽤电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试验其功能)。
(13)机房内应贴有发⽣困⼈的故障时,救援步骤、⽅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的详细说明。(外观检查)。
(14)松闸板⼿应漆成红⾊,盘车轮应涂成黄⾊,可拆卸的盘车轮应放置在机房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上下⽅向对应的标志。(外观检查)。
(15)限速器标牌应标明限速器及电⽓保护开关⼯作速度、动作速度、制作单位等内容,限速器选⽤与电梯运动速度相匹配。限速器绳轮与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偏差均不⼤于,曳引轮、导向轮在空载或满载情况下对垂直线的偏差均不⼤于
2mm。(外观检查,⽤塞尺检查)。
(16)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移动痕迹。(外观检查)。
(17)限速器应有可停⽌轿厢上下两个⽅向运⾏的⾮⾃动复位的电⽓开关。该开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之前动作。对于额定速度不⼤于1m/s的电梯,最迟应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停⽌电梯运⾏。(通电试验,按动电⽓开关电梯应停⽌运⾏。
(18)系统接地形式应根据供电系统采⽤TN-S或TN-C-S系统,进⼊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将主电源断开,在进线端断开零线,⽤万⽤表检查零线和接地线之间是否接通)。
(19)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良好,且之间电阻值不⼤于Ω。在TN供电系统中严禁电
梯外壳单独接地。电梯可利⽤随⾏电缆的钢芯或芯线作保护线,采⽤电缆作为保护芯线时不得少于两根。(⽤万⽤表测量曳引机、电源开关、线槽、轿厢等部件与机房接地端的电阻)。
(20)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电路和电⽓安全装置电路不⼩于0.5M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不⼩于Ω。(⽤500V数字式兆欧表进⾏测量。)。
(21)机房地⾯能够承受6865Pa的压⼒。(查看机房⼟建资料)。
(22)机房应设置⾦属钓钩,并注明最⼤承拉负荷。
1、位于曳引机上⽅承重梁上;
2、⽤游标卡尺检验钓钩钢材直径应满⾜要求;
A
钢钓钩承载能⼒
3
3、井道
(1)井道顶部空间: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以下四个条件:
A、导轨应提供不⼩于+(m)的进⼀步制导⾏程。
B、轿顶可站⼈的最⾼⾯积的⽔平⾯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平⾯之间的⾃由垂直距离不⼩于+ (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于+ (m);与轿顶部件最⾼点的间距不⼩于+ (m);
D、轿顶上⽅应有⼀个不⼩于××的空间。(轿厢在上端站平层位置时,在轿顶测量上述数据)。
(2)电梯井道除GB7588 规定的开⼝部分允许的封闭井道外,应⽤⽆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于11⽶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外开关闭时电梯才能运⾏的电⽓安全装置。在同⼀井道内两相邻轿厢的⽔平间距不⼤于0.75m 且⼤于等于0.3m 可使⽤轿厢安全门。(在井道内检查井道封闭和安全门设置情况)。
(3)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在井道内当上述门锁闭时,不⽤钥匙也能开启。(⼿动试验)。
(4)应设置电⽓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全部关闭时,电梯才能运⾏。(关闭各道门,检查电梯运⾏情况;打开任意⼀道门,检查电梯开启和运⾏情况)。
(5)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各电梯的底坑之间应设置最低点离底坑地⾯不⼤于⽶,且⾄少延伸到最低楼层⾯以上⽶⾼度的隔障在隔障宽度⽅向上隔障与井
道壁之间间隙应⼤于150mm,当电梯运动部件之间⽔平距离⼩于0.5m,保障应延长贯穿整个⾼度、宽度符合要求。(外观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6)两列导轨顶⾯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2mm,对重导轨为+3mm。(⾄少取井道中的上、中、下三点,⽤导轨检验尺测量)。
(7)轿厢导轨和没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作⾯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且局部缝隙不⼤于0.5mm接头处台阶应不⼤于0.5mm;不设安全钳对重导轨接头缝隙不⼤于1mm,接头处台阶应不⼤于。(局部缝隙⽤塞尺测量;接头处台阶⽤直线度为300的平直尺和塞尺测量。
(8)每根导轨⾄少有两个导轨⽀架,其间的间距不⼤于2.5⽶;如间距⼤于2.5⽶应有计算依据。⽀架或地螺栓埋⼊墙体应牢固。焊接⽀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焊牢。膨胀螺栓只能⽤于井道具有⾜够强度的混凝⼟墙⾯,膨胀螺栓应垂直于墙⾯,固定应牢固可靠。(⽬测,外观检查)。
(9)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并在缓冲器被压缩其间保持其动作状态。(慢速移动轿厢当其靠近极限开关时,按动开关,电梯应能停⽌上、下两⽅向运⾏。分别短接上下极限开关,提升(下降)轿厢,使对重(轿厢)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检查极限开关是否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动作状态)。
(10)轿厢与对重间的最⼩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运⾏时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外观检查,运⾏时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11)导线与电缆:(外观检查,卷尺⽬测,通电检查)
A、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和牢固,线槽内线总⾯积不⼤于槽净⾯积60%,线管内导线总⾯积不⼤于管内净⾯积40%。软管固定距离不⼤于1⽶,端头固定距离不⼤于0.1⽶。
B、电缆应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开关等装置⼲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和轿厢底边接触。
C、随⾏电缆不应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槽、线管发⽣卡阻。固定应可靠。
D、封闭井道内应设置固定照明,井道最⾼与最低位置0.5m以内各装设⼀盏灯,井道中间每隔7⽶设⼀盏灯。
(12)缓冲器:
A、轿厢下梁碰板⾄缓冲器距离:蓄能型200~300mm耗能型150~400mm(电梯在下端站平层位置,⽤卷尺测量缓冲器桥底碰板之间垂直距离)。
B、对垂下梁碰板⾄缓冲器距离蓄能型200~350mm,耗能型150~400mm对垂碰板中⼼和缓冲器中⼼的偏差不得⼤于
20mm(电梯在上端站平层位置。⽤卷尺测量缓冲器顶⾯与对垂碰板之间的距离,⽤吊线办法测量中⼼偏差)。
C、当底坑底⾯下有⼈员能达到的空间存在,且对垂(或平衡等)上未设有安全锥装置时,对垂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直延伸到坚固地⾯上的实⼼桩墩上(⽬测)。
(13)底坑内应设有⼀个单向三眼安全修插座,底部与四周不得渗⽔与漏⽔,且底部应光滑平整(实地⽬测⽤电表得单相插座是否有电)。
4、轿厢与对重
(1)轿顶应设有检修控制装置、照明和电源插座。并有相应标志(外观检查)。
(2)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个双稳态开关操作,并满⾜下列要求:
a、⼀经进⼊检修运⾏,应取消正常运⾏(包括任何⾃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对接操作运⾏。只有再⼀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重新恢复正常⼯作。
b、轿厢运⾏应依靠⼀种持续揿压按钮防⽌误操作,并标明运⾏⽅向,轿厢运⾏速度不应⼤于0.63m/s;
c、轿厢运⾏仍应依靠安全装置。(将轿厢置于检修状态,分别将厅门打开和安全开关断开,进⾏检修运⾏操作,检查电梯是否能够启动;呼梯,检查电梯是否能够应答,试验对接操作和紧急电动运⾏是否有效。)
(3)轿顶检修控制应优先于其他检修控制。(在桥顶将检修控制开关制于检修控制状态,分别在桥厢和机房进⾏检修控制操作,确定优先循序。)(4)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机和桥上固定的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保护罩和挡绳装置),以避免悬挂绳脱槽伤⼈和进⼊杂物。(外观检查)(5)如轿顶设有安全窗,应有电⽓保护装置。对于有⼀个或⼆个轿厢⼊⼝没有设轿门的电梯必须设置安全窗。(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运⾏时,打开安全窗时,轿厢应停⽌运⾏。连续动作2次均有效。)
(6)在轿顶、滑轮间应设有紧急停⽌开关,应能使电梯包括⾃动门保持不服务状态。开关应为红⾊、双稳态,能防⽌误动释放的安全触点。(电梯运⾏过程中,按动紧急停⽌开关,导体应停⽌运⾏。)
(7)轿厢内标明额定载重量、⼈数、制造单位的铭牌。轿厢有效⾯积应符合有关规定。(外观检查,必要时⽤尺测量。)
(8)轿厢地坎上应装设护脚板,⾼度⾄少0.75m,宽度应不⼩于层站⼊⼝宽度。(外观检查,必要时⽤钢卷尺测量。)
(9)轿厢内应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当电梯⾏程⼤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上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