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交底
为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本监理组人员应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督促与检查要点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针对本次监理对象特点,建立相应的督促与检查要点如下:
1、对于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定与实施,专(兼)职安全员的到位与履行职责等;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的交底,强调交底的针对性、书面性、责任性;
(3)安全检查,定期检查与安全生产的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安全教育,新人进场的教育,岗前与工种转换前的教育,管理人员与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等;
(5)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工伤事故处理情况,现场安全标志与警示。
2、外脚手架搭设的要求与检查:
监理细则(1)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必须有设计计算验算;
(2)立杆基础要求平整、坚实,有扫地脚、底座、垫木和排水措施;
(3)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应设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力撑架设高度与角度应符合规定;
(5)脚手板应满铺、材质符合要求、施工层应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6)立杆与大横杠交点处需设置小横杆,且两端固定;
(7)架体内封闭应符合要求;
(8)木质脚手架材质与直径应符合要求,钢管架不能弯曲、锈蚀;
(9)卸料平台应经计算与设计,支撑系统与脚手架应连接,使用荷载应有限定标牌。
3、基坑支护的安全检查:
(1)应有支护方案,深度超过2m者,应设临边防护措施,放坡开挖时安全边坡应符合规定;
(2)基坑施工应有排水措施;
(3)基坑坑边荷载,如积土、料具堆放和机械设备等距槽边距离应满足设计规定;
(4)基坑应上下通道,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土方开挖应按操作要求,作业环境应符合规定。
二、文明施工的检查
文明施工检查包括现场围护、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安排、材料堆放、现场住宿与防火、现场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及社区服务等。详尽的检查规定见JGJ59-99的相应规定。
三、高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洪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8)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和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2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不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9)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细铁丝与竹、木栏杆件栓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档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两侧面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0)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③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种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楼板面等处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②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③边长为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④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
工时,除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⑤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⑥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⑦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⑧对邻边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的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
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3)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