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磐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2
【字 号】磐政办函〔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磐石市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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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2日
 
磐石市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为做好暴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提升灾害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磐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气象灾害市级专项预案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磐石市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
  一、联动机制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磐石市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召集人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主要成员包括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局、国网磐石市供电公司、国网磐石市供电中心、磐石火车站、沈吉高速磐石收费站、武警吉林支队执勤三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并可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增加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
  联动机制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市内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灾害预警与预防,视情况提出启动市级相关专项指挥部和有关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各项应对措施落实。
  联动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与协调)和市气象局(负责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及提出应对建议),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和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加强监测预警和预防;遇有灾情,依据本联动机制和有关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当出现人员死亡或大量人员受困以及重大险情等情况时,应立即通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暴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预警
  (一)暴雪冰冻灾害应对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
  (二)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在暴雪冰冻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方面的职责,制定完
善有关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互联网新技术,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队伍和救援设备设施建设,配置备用电源等应急防范设施,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三)暴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暴雪冰冻灾害预警分级按照市气象局现行业务规范执行,其中,暴雪灾害的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级。
  1.暴雪Ⅳ级(蓝)预警: 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2.暴雪Ⅲ级(黄)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3.暴雪Ⅱ级(橙)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2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暴雪Ⅰ级(红)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四)市气象局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并向联动机制办公室以及成员单位通报。
  (五)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以及电信部门应当通过应急广播直播、电视相关栏目、滚动字幕、网络发布和手机短信发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暴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不得拒绝、延误传播或者擅自更改预警信息。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电子显示屏及鸣锣吹哨等方式传播暴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六)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后,乡镇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依法立即采取预警响应措施。
  Ⅲ级、Ⅳ级预警信息发布后,乡镇街、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启动
相关应急准备,加强监测、分析、评估和预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灾害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宣传避免、减轻灾害的常识。
  Ⅰ级、Ⅱ级预警信息发布后,除采取Ⅲ级、Ⅳ级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视情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等保障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等。
  三、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响应
  暴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实行分级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标准按照《磐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应急响应由市应急局会同市气象局等部门组织会商研判,提出响应建议。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气象局提出并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