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一、目的:对药品销售实施控制性管理,确保依法经营。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范围药品销售:适用于药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四、责任:
1、 开票员负责按照客户需求开具销售单。
2、 业务员负责药品销售配送。
五、内容:
1、业务员应针对销售区域状况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确定需要开发客户,按照《购货单位审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列入公司计算机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客户方可视为合法客户,开展业务往来。
2、开票员按照客户购货计划开具销售单,开票过程中应注意系统提示,有客户资质过期锁定或超客户经营范围药品提示时,应向客户说明。
3、业务员打印销售单,到仓库提货装车后,将药品送达客户注册地址或仓库地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销售必须与销售客户交接,拿回销售回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不得收取现金。
4、销售药品时,应向客户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我公司“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
2)加盖质管部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的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数据:普通药品:《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加盖有口岸药检所“已抽样”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销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