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药品零售企业9类药品不得销售
药品零售企业9类药品不得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增至11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发出《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以下种类药品:
一、麻醉药品;
二、放射品;
三、一类精神药品;
四、终止妊娠药品;
五、蛋白同化制剂;
六、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七、药品类易化学品;
八、疫苗;
九、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单轨制处方药种类增至11类:
一、注射剂;
二、医疗用;
三、二类精神药品;
四、上述九类不得经营以外的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
五、精神障碍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
六、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
七、肿瘤药;
八、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
九、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素
十、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
十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它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其他处方药暂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或登记销售制度,即有处方凭处方销售,确无处方经药师审核登记后按规定销售。
第二篇: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指南
一、申请人向市局窗口提出认证申请,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表》点击下载,《GSP认证申报资料初审表》点击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企业在认证前1年内未经销假劣药品的声明或非违法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
5、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点击下载;
6、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点击下载;
7、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点击下载;
8、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点击下载;
9、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0、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11、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报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
二、市局窗口对申办人提出的变更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当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认证的决定。不同意受理认证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材料退回。
第三篇:药品零售企业GSP
药品零售企业GSP
认 证 申 报 资 料
隆尧县柴荣大街平安大药房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
隆尧县柴荣大街平安大药房文件
[2015] 1号
关于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认证的申请
邢台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省、市局对GSP认证工作的部署,我药房于2015年3月起,就讲GSP认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药房经理亲自负责,药房员工共同努力,按照GSP要求的各项标准,对照新版GSP认证标准逐条落实,高标准严要求,投资3万余元改造营业场所,购置了电脑、阴凉柜、冷藏柜扫码等设施设备,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了
药房的经营行为。
经自查以照标准,认为复合GSP认证条件,恳切希望市局经予安排验收,批准核发《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特此申请
隆尧县柴荣大街平安大药房
2015年4月3日
关于非违规经营假劣药品情况的说明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年来,我药房始终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在隆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检查中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情况。
特此说明
隆尧县柴荣大街平安大药房
2015年5月3日
药品销售第一部分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性文件
第二部分
企业实施GSP情况自查报告
GSP认证自查报告
一、企业概况
我药房是经邢台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08年8月成立的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郝宪忠,企业性质:个体;注册地址:隆尧县柴荣大街78号,营业面积60平方米,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自开业以来,我药房一直以GSP为准则,遵循“管理规范、品质保证、服务周到、信誉优良“的质量方针,建立了包括组织机构
、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经营约1000个品种、现有员工4人,其中执业药师1名、从业药师2名、所有人员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药品经营的专业人员占总员工数的%,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与人民的用药安全有效,我药房设置了质量管理员,专门负责药房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时还设置了质量验收员、采购员、计算机管理员。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2人,占总员工人数的50%以上。药学技术人员配置完全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管理职责
我药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GSP要求,设置了质量管理员、验收员、采购员、计算机管理员、售货员、审方药师等。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了包括各岗位质量责任、药品购进管理规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对顶、药品验收管理规定、药品储存管理规定、药品陈列管理规定、药品养护管理规定、药品销售管理规定、药品拆零销售管理规定、退换货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规定、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质量事故管理规定、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卫生和健康管理规定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等项质量管理规定。建立了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设施设备等
方面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在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并计划每半年对各项质量体系的执行情况都有检查和记录。
三、人员与培训
本药房一直注重员工的继续教育,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郝建强同志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熟悉我国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门药房管理,具有丰富的经营质量管理经验,具备全面组织协议各项工作开展的能力。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及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GSP的顺利实施,本药房还组织验收员,采购员、营业员、计算机管理员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全年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等内容,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建立了培训档案。为了确保药品质量,防止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污染药品,根据GSP要求,笨药房所有员工都要求进行体检,没有发现身体不合格人员,并为所有员工建立了档案。
四、设施和设备
本药房营业面积60平方米,与经营规模适应。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全,销售柜组的各类标志醒目、整洁,生活区与生活办公都做到了有效隔离,避免了对药品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符合GSP规定。
五、计算机系统概况
为实现药品质量及流通数据的可追溯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互联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药房制定了适用于本药房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计算机系统制定专人管理,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六、进货与验收
本药房购进药品把质量放在首位,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程序并能严格按照药品的购进管理程序,严格审核供货企业的合法性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及供货方销售人员的合法性,切实把好
药品购进质量关。对首营企业进行了核发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认真填写了“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建立了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各原始资料项目齐全、内容正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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