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确保门店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安全合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门店销售药品应按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3、凡从不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5、销售药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6、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7、处方药不应用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8、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9、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0、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约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药品销售11、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12、非处方药可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13、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
14、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裹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到内容。
15、门店应在零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16、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
17、结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或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以便及时组织货源及时上柜。
18、门店应在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19、门店对顾客反映的问,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20、门店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 国有关规定。
门店处方管理制度
1、为加强门店处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或有药师(或中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有配伍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需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调配方,否则拒绝调剂。审核完毕审核人员签章方可调配。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6、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8、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处的“药引”以及煎煮处方服法等。
9、处方保留二年备查。
10、如不能留存处方,应登记在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内,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同处方一样保存二年备查.
门店经理质量职责
1、组织贯彻总部的各项方针目标,对本门店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和规定。
3、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药营质量.
4、负责门店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
6、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及建设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向总部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门店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1、为有效控制药品经营质量,把好药品进把好药品进货质量关,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连锁门店应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总部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收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经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或上岗。
4、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配送中心的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厂名、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并对其包装进行外观检查。
(1)、仔细点收大件,要求送货凭证与到货相符;
(2)、检查约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药品破损、短缺等问题。
5、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6、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公司质管理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要有中文标签。
7、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配送单的相应位置签字,并留存一联按购进记录的要求保存,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门店柜组组长质量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完成质量工作任务,及时收集、上报销售信息。
2、以身作则,规范服务,及时做好药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确保营业秩序的正常运转。
3、每日上班前清点药品,及时充实柜台,按类别上柜,上架。
4、关注营业动态,注意缺货品种,及时登记顾客需求.
5、随时核对物价牌与实物的一致性,及时做好调价工作,收集和倾听顾客对物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零售中发生药品质量问题,要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及报告质量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7、协助企事业负责人对药品进行盘点、登记和补货。
门店验收员质量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观念,认真做好药品质量及数量验收工作,确保门店购入药品质量合格.
2、门店验收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门店验收员负责对配送中心配给本门店的药品、逐批验收.
4、门店在接受验收 程序时,可简化验收程序,但验收人员应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在凭证上签字。
5、送货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门店质量管理员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负责对门店质量工作及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2、在门店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质量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
3、负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的具体实施,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意见。
4、把好药品进货关,对药品入库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监督营业员做好陈列药品按月检查记录工作,发理质量问题及时向门店负责人汇报,重大质量问题上报总部质量管理部。
6、负责处方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在处方上签字,否则不得签字不予调配.
7、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按总部的要求办理。
8、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督促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10、了解顾客的需求,收集顾客意见,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要有汇总有结论,并及时上报质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