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高中学费减免文案
深圳民办高中学费减免政策
一、学费减免依据
1、《深圳市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暂行办法》;
2、深圳市民政局民办学校学生经济困难减免学费标准;
3、深圳市教委相关通知指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二、学费减免对象
1、对实行低保,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困难助学家庭或个人;
2、对因故延误入学或中途转学的学生;
3、对身患疾病(特殊需要),经难以负担学费的学生;
4、遭受自然灾害、停电、断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上学的学生;
5、家庭多孩受全家低收入的学生;
三、减免力度
1、低保家庭(个人):全额减免;
2、低收入家庭(个人):全额减半或减免指定数额;
3、困难助学家庭(个人):减半或减免指定数额;
4、因故延误入学或中途转学的学生:全额或减半减免;
5、身患疾病(特殊需要),经难以负担学费的学生:全额减免20%~50%不等;
6、家庭多孩受全家低收入的学生:减免指定数额;
7、遭受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上学的学生:全额减免。
深圳私立学校四、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个人):贫困证明和证明家庭收入情况的相关材料;
2、低收入家庭(个人):本市民办学校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的相关材料;
3、困难助学家庭(个人):证明学生有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4、因故延误入学或中途转学的学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5、身患疾病(特殊需要),经难以负担学费的学生:疾病诊断证明书;
6、家庭多孩受全家低收入的学生: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7、遭受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上学的学生:区县政府灾情证明文件。
五、申请方式
申请学费减免的家庭应根据规定填写《深圳市民政局民办学校学生经济困难减免学费标准》行之有效的材料,提交学校进行审批。
六、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深圳民办高中:134****5645,我们会认真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