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教育的概念界定以及在我国的发展
特殊儿童教育学(pedagogy to exceptional children)是研究特殊教育规律的科学,又称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由于对特殊儿童有两种理解,特殊儿童教育也就有两种界定。广义的特殊教育是指:正常儿童之外的所有儿童的教育,即超常(天才)、低常(智力落后)、有品德缺陷(问题儿童)、器官缺陷(盲、聋、肢残)、儿童精神病和病弱等各种儿童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身心有缺陷儿童的教育,即盲、聋、弱视、重听、智力落后、言语障碍、肢残、病弱等缺陷儿童的教育。广义的特殊儿童教育又分为盲童(视觉障碍)教育、聋童(听觉障碍)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言语矫正、天才儿童教育、问题儿童教育、多种缺陷儿童教育等。本文主要是指狭义上的特殊儿童和特殊儿童教育。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国家在我国建立了各类残疾教育的研究或师资培训部门。到新中国成立前,共有42所盲聋学校,2380名在校生。旧中国的特殊教育学校仅仅局限于盲、聋两类儿童的教育,且盲、聋学校多为私立学校。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于1951年签署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规定设置聋哑、盲人等特种学校,标志着特殊教育成为新中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尤其是1988年,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在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数据,截止至2015年,全国为盲、聋、智障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达2053所,在校的残障学生约44.22万人。其中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在校生约23.96万人,占总数一半以上。基本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格局。
由此可见,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特殊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特殊教育仍不能满足当前的社会需要。
二、深圳市特殊教育的现状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深圳市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目前,我市残疾儿童教育的基本格局是:凡符合入学条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童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还有在全市各福利中心有一定数量的孤残儿童,以养育为主,并辅以适当的教育。主要教育方式与实施机构有:
1.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
深圳市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原深圳市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是经深圳市政府批准,隶属于深
圳市残联的从事特殊需要儿童康复、教育的专业机构。自1992年7月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心已从过去单一的聋儿康复发展成一所为聋儿、孤独症儿童、儿童提供专门的医疗诊断、康复教育咨询服务的大型综合性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教育康复机构。
2.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就是指在普通学校的正常班里,招收少量(一般1-3名)的或学习有障碍的儿童、少年随班学习的一种办学形式,也叫做“一体化教育”或“回归主流教育”。随班就读是对趋于统合的一体化教育的一种探索,它是普通教育机构中接纳特殊学校开展教育的一种形式:随班就读一方面是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与普通教育相一致的基本要求的教育,另一方面又要针对特殊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提供特别设计的教育方案和服务,以达到实现康复、补偿以及潜能和人格的充分发展的目标。
根据深圳市自闭症研究会会员调查显示,普通学校的特殊需要儿童在求学过程中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其中96%的儿童需要及迫切需要随班就读支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近500名残疾学生在普通教育机构随班就读。
3.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80年代,深圳市尚无开展特殊教育的机构和场所,市残联先后资助8名聋童入读广州聋校,5名盲童入读
广州盲校,10多名聋童入读汕头和湖南等地的特殊教育学校。直到1991年,深圳市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培能学校创建成立。学校借用市南华职业学校的教室,开设3个班和1个聋儿班,招收48名学生。市政府拨款2500万元,于1992年7月动工兴建校舍,占地7.2万平方米。1993年1月在培能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1994年9月完成首期工程1.5万平方米建筑,搬迁至新校舍后在校生达160名。1995年起新开设自闭症班,在校生达200余名。1996年起分设小学部和中学部。
截止至2016年,元平特校建筑面积5.3万多平方米,教职工共434人,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达99%,研究生学历达35%。共有8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共928人。并在全市建有七个分教点。
4.远程教育
为了使更多深圳残疾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2001年,深圳市残联在国内首开先河,与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开办残疾人远程教育大专班。残疾人通过业余的网上个别化学习为主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远程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电大教学计划,利用当代最新的网络远程教育模式进行学习,这是电大专门针对有特殊需要的残疾人开设的高等学历教育。
另外2015年4月发布的《深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提出,加快推进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区各建设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盐田区和各新区根据实际,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提出了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
设、构建新型特殊教育发展体系、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等具体举措,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举办特殊教育机构。
三、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深圳市特殊教育在近二十年取得瞩目发展的同时,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社会对特殊体的关心、重视不够,对特殊教育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足,认知度、关切度不高。从全市教育发展看,对其他类型教育尤其是普通教育重视程度高,对特殊教育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各类型教育间发展极不平衡,深圳市特殊教育仅停留在自我积累发展阶段。政府作为办学主体的支撑力不够,社会力量多元化办学模式没有很好的运行起来,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特殊教育在短期内与普通教育或其他类型教育同样快速发展缺乏很多必要的条件。
2.《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够,特殊体应得的尊重、保护的社会氛围没有真正形成,特殊(下转46页)
深圳市特殊教育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的研究
李毅海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广东  深圳  518000)
【摘要】本文通过对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论述,分析了这些现象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希望能为残障学生提供满足其需要的教育,以促进本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特殊教育;现状;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4-0036-02
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4):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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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袁国贤,1985年,女,汉,四川,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思政政治教育研究,401120。
(上接36页)体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约束机制相对缺乏,更存在着执法不严的现象。特殊教育对象的扩大与拓展不够,受教育面不够,还有很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从特殊教育中获得益处。
3.部分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热情不高。部分学校认为残疾儿童教育是特殊学校的事情,而且普通学校缺乏特殊教育教学师资、手段和技术准备。其次,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存在适应困难,如沟通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等等。
由于部分普通学校缺乏相应的补救措施,未能营造适合残疾学生的软硬件环境,导致残疾学生学习效果不佳,长期无法适应普通学校教育和生活,有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后又回到特殊学校。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材也都存在问题。部分普通学校教师未接受过系统的特殊教育训练,缺乏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对残疾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缺乏认识,不太了解特教的基本原则、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处理不好健全学生与残疾学生、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的关系,教学方式与教学教材不适用于残疾学生。这些问题都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效果,不利于残疾儿童少年的成长。
4.残疾儿童入学率低。深圳现有3岁-18岁的户籍持证特殊儿童约3000人,却仅有1所较为成型提供特殊教育的公办学校“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未来,深圳或将再建6所特殊教育学校。
5.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因各种原因在特殊教育岗位上执教的“半成品”教师很多,而真
正出身于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相对较少。一些教师之前根木没有经过特殊教育的专业学习和培训,在入职期间,只能靠点滴摸索,没有理论知识的引导,走了很多弯路;之后更少有机会接受这一方面的继续教育,或者即使有了机会,却由于自身没有特殊教育理论功底一时难以接受和消化培训期间所学的知识,难以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和从实践中总结经验。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的质量特别是特殊教育突出人才,远远不能满足深圳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特殊教育教学体系、管理体系、教研与教改、教学质量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四、加快深圳市特殊教育学科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作为特殊体的各类残障人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特殊教育已经不是简单的受教育的问题,而是如何让特殊体重新步入主流社会,与正常人同样得到各方面认可的社会问题。新世纪之初,如何实现深圳市特殊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个人觉得应该着力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强化法律意识,努力转变认识观念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特殊教育得以更好实施的根本保证。《残疾人保障法》早已明确指出:“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如何加大特殊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宣传贯彻,努力为各类障碍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氛围,给予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与尊重,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关键,也是特殊教育得以加快发展的“症结”所在。因此,政府的强力推进、完善的法律保障,是特殊教育发展最重要的保证
条件。
深圳私立学校2.建立多元化投入与科研机制
一是增加经费投入,在保证特殊教育必要设施等硬件投入的同时,要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支持为辅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另外,要保证特殊教育研究专项经费的足额及时到位,保障深圳市特殊教育研究及学科发展在课题立项、研究质量、成果推广、信息交流等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进而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借此促进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增加人员的投入。专业研究人员和高层次师资严重不足是深圳市特殊教育研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深圳市特殊教育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并不落后,其中若干学科及研究项目甚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然而,深圳市在专业研究人员、高层次师资、培养学科带头人等方面还很薄弱,特殊教育科研院所、中心、基地等建设几乎是个空白。因此,深圳市在这方面应加大投入与建设力度,使之与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
3.加强交流,扩展合作领域
发达国家具有经济、科学和技术上的优势,因而在特殊教育研究的很多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此,我们在大力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特殊教育的同时,要时刻注意并积极吸收国际上特殊教育研究与发展的
新鲜理念,加强国际间、地区间的交流合作,使特殊教育具有国际化特点大框架的同时又具有适合中国国情、符合自己实际的特点。深圳应在特殊教育研究以及学科发展方面继续拓展合作领域、发展合作伙伴,以期在国内与国际合作过程当中提高深圳市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进而使深圳市教育教学研究实现全方位的发展。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方式改革与探索
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代表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尤其是随着一体化教育的提出,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股强大的主导潮流,体现特殊儿童通过回归主流逐渐走向“正常化教育”理念的安置形态。解决了一部分特殊儿童的就学问题,更重要的价值还在于,“一体化”教育理念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界线将日趋淡化,并且产生积极的相互促进作用,特殊儿童将与正常儿童一样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尊重,打破特殊教育传统的“隔离式”教育方式,创造出有利于特殊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5.加强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与研究,开辟学科新领域
我们应着力在“学科多元化”和“类别多元化”两个层面的探索与研究上有所作为:一是学科多元化。特殊教育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而是一个系统工程。特殊教育学科涉及教育、医疗、心理、语言学、听力学、电子学、社会等多种学科,是多种学科的交叉,它必然要随着各科的推陈而创新。因此,深圳市特殊教
育的研究与发展应该坚持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多元化取向,结合特殊儿童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吸收各学科的营养,完善特殊教育学科的理论,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加强科研队伍和科研机构的培养,建立多方参与的网络机制,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二是类别多元化。如今,多重残疾、学习困难、孤独症、问题儿童、超常儿童,都已经成为特殊教育研究的对象,并且特殊教育对象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重视残疾人的人性情感、个性发展、能力发挥、自身价值实现等方面,成为特殊教育的新的需要。因此,深圳市在特殊教育研究与发展上要突破传统的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在具体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方式和理论研究上进一步分类细化,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和努力的方向。
五、结束语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发展中的问题还较多,困难也不少。但只要每一位特殊教育工作者,勇于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从特教事业的发展出发,敬业爱岗,勤勉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殊教育就一定能办好,特殊教育的明天也一定会更灿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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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定倩:《特殊教育导论》,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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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朴永馨:《特殊教育》,吉林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