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农民工权益维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对农民工权益难以保障的思考
政法学院12级法学班1215002
[摘要]农民工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城市化发展的生力军。他与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员工一样应该享有同等的待遇。然而,现实中的农民工几乎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不容乐观。生活中处处低人一等,讨薪的艰难,就业的糟糕,后顾之忧的顾虑,同工不同酬的差异,劳动时间的随意延长,用心良苦的合同书可谓一纸空文,投保项目的含含糊糊,令人忧心忡忡。身份地位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有法难依……
[关键词] 农民工权益维护责任细化治理对策一。农民工的概念
农民工,准确的概念是什么?是工人还是农民?说是工人,他们没有固定的单位,但有承包的土地;说是农民,他们基本顾不上种地,从事和城市建设相关的各种工作。生存靠的是劳动工资。因此说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却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打工者。它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产物,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繁荣贡献巨大。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
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总之,农民工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特有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体。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生力军...…
二.农民工身份地位的确立
1.农民工的身份
农民工,顾名思义,农民中的工人,从根本的角度讲,他们还是农民,但事实上他们已经长期脱离了种地,生活在城市,靠在城市里打工过日子的农民工人。但他们仍然是中国公民,享有宪法及所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和其它行业一样,应该享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更何况他们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改革开放的特殊产物。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势在必行,将对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农民工的地位
2006年1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部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行业,为城市的繁荣,农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既可在农闲时节外出务工,也可长期在城市就业,可以背井离乡进城务工,更可以流入乡镇企业就地实现非农转化,是一支强大的,流动性很强的生力军。这支队伍从业人口基数大,能为城市创造财富,为农村增加收入。是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直接参与者,但是由于经济地位处于弱势,从而决定了政治地位的低落,自然就决定了农民工不可以正常参与国家政治化进程。由于他们从事的是体力工作,很难参与企业的管理工作,自身原因导致丢失了管理权。他们除了干活挣工资外,根本无法关心所在企业的前途命运,根本无暇顾及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无法谋求本属于自己的政治,经济权利。农民工的文化地位是建立在经济地位之上的,现阶段他们的工资水平很低,如有的单位中秋节发月饼就是不发编外人员,春节发礼品,发红包没有编外人员的份。由于物质生活的贫乏导致了文化地位难以提升。在城市社会分层体系中,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处在城市社会的最低层,他们城市生活中经常地,普遍地遭受到歧视。于是乎,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为了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重视和解决农民工问题成了政府以及各行各业的一台大事,务必做好。
三.农民工现状分析
1.大病轻易返贫
生病排在农民工最担心问题的首位,认同率为56.6%。如果自己或家人生病尤其是生大病,就会背上沉重的负担,甚至导致已经脱贫的家庭重新陷入贫困。
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劳动合同签约率低, 外出农民工中,78.57%的人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的人少,单位或雇主为农民工办有养老保险的占14%,办有工伤保险的占28%,办有医疗保险的占13%,办有失业保险的占7%,办有住房公积金的占2%。农民工工作劳动强度大,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4.3天,每天工作9.5小时。权益得不到保障更重要的还是讨薪艰难,工程完成了,工资却遥遥无期。农民工“讨薪13年”的悲情催人泪下[1]。“还我血汗钱,我要回家过年”的呼声聚集在县政府大门口,是常有的事。真是令人幸酸3.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缺少专业技能
农民工反映最大的困难, 是工资低、开支大,认同率为68.4%; 没有技术、缺乏专业技能,认同
率为54.8%; 没有熟人带,不到工作,认同率为29.4%。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2%。全县农村劳动力中,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只有9%,参加过非农技术培训的只有7%。其中的原因是,一方面,农民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意识不强,认为与其花时间参加培训还不如早日出去工作。另一方面,农民工得到的专业技能学习机会较少。主要是因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渠道不畅,适合农民工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较少,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培训的岗位类型、服务模式往往不适应农民工的需要。一些就业服务机构的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真正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项目往往成本大、收费高,农民工难以承受。
4.不能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公共服务待遇
工资低、住房难、子女就读难仍困扰着绝大部分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低和缺乏专业技能,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在低端企业或岗位就业,主要从事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的体力劳动,月工资普遍在 1000-2000元之间,人均月居住消费支出占工资收入的 30%左右。在一些中小城镇,由于工资水平较低,而城镇居民的廉租房不对农民工开放,租房消费占工资收入的比重更大。 39岁农民工何炳坤,1994年到打工,2013年返乡,现在县城开残疾三轮车谋生,一家3口人,
家庭年收入不到7000元,在县城租了一个20平方米的旧房,月租250元,再加上水电费,支出已占其收入的50%以上。农民工子女到城镇公立幼儿园、小学就读仍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些城镇,公立幼儿园、小学校,班级拥挤, 受名额限制,农民工的孩子只能到私立学校就读,费用大增。孩子上小学每学年的费用比在公立学校多一万多元,孩子的教育费用成了家中的一项大开支。此外,不能异地中考、高考政策,对农民工子女升学也造成了较大影响。42岁的巧容从乡下来某市做水果生意多年,一直租住在市中心某中学旁,这是一所公办初中,女儿却难以在这所学校上学。“我们能选择的只有少数几所指定学校。”巧容说,三年前将女儿从老家接到城市来读小学,家门口就有一所小学,但孩子只能每天跑几里路,去更远的小学上学,因为那里才是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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