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农民工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X市政办发〔X47号),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大学生及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继续巩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发达地区学本领、长见识,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积累创业经验;进一步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平台,发挥创业典型示范作用,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提供更多支持,有效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到X年,全市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返乡下乡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达到1500人以上;
——争创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农民工创业
——创建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园区)3个以上;
——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120人以上;
——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100人以上;
——推动7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分年度组织实施。X年,全市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人数突破1000人;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1个,X市级15个;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30人;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30人。
二、政策措施
(一)降低返乡创业门槛。鼓励返乡人员在农村发展各类事业,为返乡创业者开辟“绿通道”。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货币、实物和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探索实施“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等住所登记制度,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实行“多证整合”网上办理,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