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自查报告3篇
就业自查报告〔1〕
XX年,开发区就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人力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创业和促进困难体就业为重点,以众的期盼、要求和满意为工作标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惠民政策,进一步改良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落实目的责任制,努力实现就业工作的新开展。
一、就业目的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新增就业418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95%;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18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86%;
困难体就业14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5%;
就业技能培训188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5%;
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3.8%。
二、积极筹措就业创业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今年以来,开发区共筹集就业创业资金96.9万元,上年结余20.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6万元。
农民工创业今年,开发区共使用就业创业资金89.5万元。其中,就业培训补贴9.4万元,岗位补贴51.4万元,社保补贴9.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效劳支出16.1万元。
三、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就业
开发区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鼓励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____、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体自主创业。
(一)、努力进步创业参与率
今年,全区新增个体工商户1953户,新增私营企业1221个,带动就业9660人。一是充分认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印发有关文件,屡次开展调研和调度,协调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形成政府积极促进,部
门广泛参与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机制。二是落实优惠政策。重点对创业者在市场准入、场地安排、行政效劳、融资渠道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各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全民创业。
(二)、扎实开展创业培训
进一步扩大了创业培训范围,将由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了创业培训范围,全面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实现城乡全覆盖。
(三)、认真落实创业补贴政策
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迅速向管委会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二是协调工商部门提供了XX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540户小微企业的详细信息。三是召创办事处人社所长会议,将540户小微企业按区域分解到3个办事处,做到逐户调查摸底、挑选,及时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小微企业上报市局,并兑现扶持资金。
(四)、积极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工作
今年以来,开发区积极协调尽快建立区小额担保贷款机构的同时,为推动创业,与市人社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保持沟通协调。推荐并完成小额担保贷款9个工程,其中8家葡萄园、蔬菜种植等小额微利个体户,1家土特产劳动密集型企业,成功帮助个体户贷款25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200万元,安置就业210人。
(五)、加强创业载体建立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快建立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开发区严格按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的,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完善创业效劳为重点,积极开展创业载体建立。已初步形成了特突出、功能完善、承载才能强的创业孵化基地。
目前,开发区在菏泽市广州南路创立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已累计投入1.2亿元,建成了1.98万平方米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的连体创业办公楼以及附属配套设施。主体功能包括“大学生创业园”、“博士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企业科研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10个孵化单元,是菏泽市第一个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具有提供消费经营场地、施行创业工程开发、对接和融资效劳、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效劳、开展法律、会计、评估
、人才培养、消费营销效劳、指导协助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建立创业实体退出机制等6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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