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规章制度
(个体诊所)
一、药品/耗材进销存制度 (1)
二、财务管理制度 (2)
三、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统计制度 (3)
四、医保结算管理制度及流程 (4)
五、医保管理制度 (5)
六、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6)
七、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7)
八、首诊负责制 (8)
九、急危重症抢救制度 (9)
药品/耗材进销存制度
1.药品/耗材必须由专人从正规渠道购进,查验供货商的销售“三证”等相关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供货商必须出具正式的供货明细清单及发票。
2.药品/耗材购进后,必须按供货凭证完整、全量、及时入库,并录入到信息系统。
3.药品/耗材的销售,需要单独收费的药品/耗材,必须凭处方或处置单收费,并留存处方或处置单备查。不需要单独收费的药品/耗材按科室领用出库。
4.药品/耗材的销售,必须全部录入到信息系统,能具体到使用者个人,能统计销售明细及销售总量。
5.药品/耗材必须按存储要求,分区摆放。保管人员必须不定期对存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
6.药品/耗材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每月一次盘点,进、销、存数据与实际发生的数据应保持一致,并做到有据可查。
7.药品/耗材实际信息管理,所有数据全部录入到信息系统中,做到进、销、存数据既可查明细,也可查汇总。不定期进行数据的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
1.药品/耗材的采购必须留存供货商的销售“三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正式的供货明细清单及发票方可入账。
2.药品/耗材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每月一次盘点,进、销、存数据与实际发生的数据应保持一致,并做到有据可查。
3.值班医师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如实记录患者门诊病历,根据患者病情予以诊治,按规定标准收费,且收费项目与门诊病历记录、处方等应保持一致。
4.值班医师或收费人员,应通过信息系统收费。信息系统应详细记录收费明细,应有应收费总计,优惠的费用应注明清楚。
5.值班医师或收费人员,对当天的收支情况应及时汇总、上报,与下一班工作人员做好交接。
6.每一班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确认,因双方交接不到位而产生的后果由接班人员负责。
7.不需要单独收费的药品/耗材、其他项目,按领用出库的,负责人应如实记录使用数据,应做到数量与实际使用相一致。
8.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当天收支情况纳入系统管理,并及时将费用存在银行,不得将现金留在单位过夜,不得带现金回家。
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统计制度
1.本机构实现药品/耗材、门诊病历、处方、收费等信息化管理。
2.信息系统除以上基本功能外,还应有统计分析功能。
3.系统管理员由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根据岗位设置用户权限,各权限之间相互制约。
4.药品/耗材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耗材进销存制度》执行,保证“进、销、存”数据的真实有效。
5.值班医师应在信息系统中如实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根据病人的病情,如实记录门诊病历、处方、收费等。
6.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通过信息系统管理,并检查相关费用与实际收支是否一致。
7.各相关人员应通过信息系统统计每月的数据。系统数据与劳务报酬挂钩。
8.各相关人员应保证数据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秘密。
9.本机构的统计数据严禁外传,不得复制,不得带出本机构。
医保结算管理制度及流程
1.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管理,包括为参保人的结算及与医保管理部门的结算清算。
2.参保人必须执本人有效证件实名就医,值班医护人员须核验身份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并如实记录到信息系统,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3.对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纳入医保结算,自费费用需要向患者说明并取得其同意。
4.做好医保政策宣传。每季度出版一期医保政策宣传栏,或者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医保政策,让参保人及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情况。
5.及时统计、上报各种财务报表,积极与医保部门沟通,确保医保结算费用及时到账。
结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