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要标准及法律依据
1、病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清晰,包括病史、体检、诊断、、用药等内容。
2、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病历,不得随意涂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病历应当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保密性要求高,不得随意泄露或外借。
4、病历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并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法律依据
1、《XXX关于加强病历管理工作的通知》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
4、《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5、《保守医疗机构病人隐私规定》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1、依法执业管理
医疗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临床用血管理
医疗机构必须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设立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同时,血液交接登记、交叉配血、血样保存、血浆储存、储血冰箱消毒等方面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3、病历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病历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清晰,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并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保障数据安全和保密性。
以上标准和法律依据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基本要求,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本机构的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病案首页要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的规定书写。病历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晰,并且修改后应符合要求,由修改医师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私自涂改病历和伪造病历是严格禁止的。相关知情同意书应齐全,并经符合条件的人员(患者或家属)签字。
处方管理方面,处方应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并且符合处方书写基本规则。处方由在本机构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试用期人员和进修医师开具的处方也应符合要求。药品处方集应制定,并购进符合相应要求的药品。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必须打印纸制处方,格式应与手写处方一致,并由相应医师签名。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应按照规定调剂处方,并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并签章。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处方保存期限符合要求,对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和处方调剂资格的药师留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