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施密特关于马克思自然概念的非本体性论述
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施密特与《马克思自然概念》
“人类是自然的主宰,但人有是人的奴隶,是他们自己的卑贱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粹之光似乎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前面生辉。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的成果,似乎仅仅赋予精神的生命以物质的力量,而抽掉了人的生存,使之贬低成一种物质的力量。”我们之所以为人,并引以为荣的是人存在的精神性一面。在现实中,我们却经常“把人性的精神质素贬低成一种物质的力量,这就是精神的力量被偷换为盲目的自然必然性,或者说精神的力量走向了自身的反面。”说得更直白些,我们区别于动物的地方是除了吃和睡以外的精神性文化类活动,而我们每天奔忙的无非还是更好的吃和睡。
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最开始的部分就引用了马克思的这样一段话可以看出,这本书以哲学的观点在阐明马克思思想,它关注自然概念,这个概念在马克思的思想之中,乍看只不过具有它表层的意义。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之中,极少讲到自然本身,这并不说明在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之中,自然上正好相反,这也是马克思所占的位置不重要,事实的独到之处。
二、本体论的意义
本体”的研究,在希腊哲学史上有其渊源。从米利都学派开始,希腊早期哲学家就致力于探索组成万物的最基本元素——“本原”。 在古希腊罗马哲学中,本体论的研究主要是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质。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一些流派(实证主义、分析哲学等)反对任何形而上学和本体论。但也有些人试图重新建立关于存在学说的本体论,如胡塞尔的“先验的本体论”、海德格尔的“基本本体论”、哈特曼的“批判本体论”等,他们往往借助于超感觉和超理性的直觉去建立概念体系,其观点带有唯心主义或不可知论,且往往同错误的社会观点相联系,为宗教哲学所支持。然而究竟什么是本体论,新华字典上的解释为德国哲学家康德唯心主义哲学中的重要概念,指与现象对立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哲学上的本体似乎更应该解释为“物体或者物质本身。所以说,哲学上的本体应该就是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或者“形成现象的根本实体”这个意思, “自在之物”与“形成现象的根本实体”应该就是同一个意思——也就是“物体或者物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