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看人与环境的关系
摘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新世界观的诞生,它以实践为主线,以唯物史观为主题,以哲学家改变世界为任务作为结论,用十一条简短的“警句”阐发哲学思想来奠定马克思主义新哲学体系的基础,与旧唯物主义划清界限。本文从《提纲》第三条着手,谈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批判旧唯物主义对人与环境关系问题的误读,阐述马克思人与环境关系问题的实践唯物主义的正确观点,旧唯物主义虽然根据客观决定主观的唯物主义原则,批判了唯心主义,并正确地指出了人的思想和行动是被客观环境所决定的,但是由于它是机械的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因而也只能看到认识被客观环境决定这个消极被动的方面,没有看到人是能够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环境这个积极能动的方面。与此相反,马克思克服这种缺陷,而回到人的实践,在这意义上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用“革命的实践”这一基础性过程来正确阐述实践对改变环境的作用。
关键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人与环境,实践,旧唯物主义
1945年,马克思的“新世界观”诞生了,这个“新世界观”是指经历了他自己实行的哲学革命之后的哲学思想,既扬弃了传统的唯心主义,也扬弃了传统的唯物主义。这一年,马克思写下了他
的两部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这就是他新世界观形成的标志。而《提纲》是马克思从费尔巴哈人本学走向唯物史观的里程碑,它以实践为主线,以唯物史观为主题,以哲学家改变世界为任务作为结论,用十一条简短的“警句”阐发哲学思想来奠定马克思主义新哲学体系的基础,恩格斯指出:这是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
实践是马克思整个新世界观的基础性概念,贯穿了整个《提纲》,由此这十一条内容便以很强的逻辑性联系在一起,但是各条又具有独立的思想价值,体现了马克思对传统哲学进行批判的几个方面。本文主要从第三条看马克思对人与环境关系的扬弃:
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的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这一条马克思揭示旧唯物主义学说在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所陷入的悖论,以及在此悖论中所包含的唯心主义倾向,用“革命的实践”这一历程的基础性过程来正确阐述实践对改变环境和教育的作用。
在人类发展史上,人与环境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认识过程,自从有了人,就有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作出了科学的阐释。
一、关于环境起决定作用的旧唯物主义学说
《提纲》第三条主要批判了十八世纪法国的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旧唯物主义者,以及后来继承这些旧唯物主义学说的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如欧文等。费尔巴哈也有诸如此类的观点,这些旧唯物主义者都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而改变的人是另一种环境的产物,不能正确说明人与环境的辩证关系,在历史观上必然陷入唯心主义的困境。
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的思想和行动是被环境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人,环境改变了,人才会改变,环境不改变,人也绝对不会改变。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就认为,如果社会上好人少坏人多,罪恶不公平等占统治地位的话,那么在这种环境下生长起来的人,也就一定不会是好人。
十八世纪启蒙哲学家孟德斯鸠是“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他认为,地理环境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和精神面貌及其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地理环境诸因素
中,他又特别重视气候的影响作用,认为寒带地区体格健壮的北方人迟笨,对快乐的感受性低,但精力充沛,自信心强,勇敢;而居于热带地区体格纤细的南方人对快乐感受性敏感,但心神委靡,缺乏自信,懒惰。这种思想在社会历史领域排除了神意的影响,并试图从自然因素中寻决定社会制度的原因,这种观点虽在当时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地理环境不是唯一的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孟德斯鸠对环境的了解是狭隘的,他忽视了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对人的影响,因而不能确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也不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与孟德斯鸠相比,爱尔维修则更注重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对人的塑造。他坚持“环境决定意见”的观点,把人看作环境的产物。环境决定着人的思想观念、风俗、性格、美德和幸福。不同的环境产生出不同的人的意见,要改变人的意见,必须改造环境。爱尔维修的环境是指政治形式和法律,因而改变环境要靠天才人物制定良好的法律,改革政治,这样就又得出了“意见支配世界”,意见决定环境的观点,从而形成了二律背反。这是因为爱尔维修讲人是环境的产物时,把人看做完全被动的受体,否认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没有看到环境也由人来改变而陷入机械唯物主义泥潭中;当他讲“意见支配世界”时,有过分夸大了主观意识的决定作用,没有看到政治形式和法律等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而把它视为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坚持英雄创造历史的英雄史观,又走向了历史唯心主义。欧文等人的乌托邦社会主义也
持这种观点费尔巴哈也认为,人在环境面前完全不能发挥他的主观能动性,而只看到人是被客观环境决定的这个消极被动的方面。
显然,“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无法正确解决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这个任务只能交给马克思才能得到真正的而完满的解决。
二、马克思对人与环境关系思想的述评
旧唯物主义虽然根据客观决定主观的唯物主义原则,批判了唯心主义,并正确地指出了人的思想和行动是被客观环境所决定的,但是由于它是机械的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因而也只能看到认识被客观环境决定这个消极被动的方面,没有看到人是能够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环境这个积极能动的方面。与此相反,马克思克服这种缺陷,而回到人的实践,在这意义上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唯物主义虽然也承认客观决定主观、客观环境决定人的思想和行动,但它并不把人看作一种完全消极被动的东西。既看到客观条件、客观规律的作用,又看到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把人看作任何社会的主人,事在人为,环境可以改变,客观条件可以创造,客观规律也可以认识和利用。
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马克思的真正贡献,不在于指出了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而在于揭示了消解人与环境之间悖论的契机和基础。在马克思看来,要真正走出人与环境的悖论所造成的怪圈,必须诉诸于人的实践活动。这正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不同于但却优越于旧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一,人与环境所体现的具有辩证意义的统一,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实现。
众所周知,人们的实践活动得以实现,有其主观前提和客观前提。就主观前提而言,实践活动必须以实践观念作为自身的充分的主观前提。所谓实践观念,就是人的认识在价值坐标的指导下转化而成的指向对象世界的可操作的观念模式。它作为由认识向实践过渡的中介环节,体现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内在契合,亦即体现着外在的客观尺度与内在的主体尺度的有机统一。通过人们的实践,客体尺度借助于人们的活动结构,被内化为主体的认知结构,形成事实判断,为人们的实践提供客观可能性空间。同样地,通过人们的实践,主体尺度以人们的实践观念为中介,外化为客体结构,形成人化世界。由客体到主体的内化过程,表现为环境对人的改变;由主体到客体的外化过程,则表现为人对环境的改变。可见,只有实践才能为人与环境之间矛盾的辩证扬弃奠定现实基础。
《提纲》第六条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相对的,环境也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维度上,人的实践表现为马克思所说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之所以比动物强,就在于人能够认识和掌握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这就为人们能动地变革和利用自然界提供了可能。然而,单纯从自然环境对人的制约和决定方面看,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只是遵循自然必然性对自然物质作出某种形式的改变,而并没有为自然界增加一点什么。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物质生产实践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活动,就在于它带有超自然的性质,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实现了人的价值目标。因为“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说,“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它们的意志的印记”;“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在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维度上,人在交往实践中实现社会化过程,人通过社会环境的塑造,完成自己的社会角认同;在人与文化环境的关系维度上,人们同样是在现实的实践活动和交往活动中,逐渐地接受“文化遗传”的,并实现其“文化”化的;同时,人们又在这一过程中,把自己的创造性的文化产物,变成为整个体所共享的文化成果,从而实现了对文化环境这一前提性规定的重建和改变。
第二,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之间矛盾的最终解决,只能诉诸于人的实践的历史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人与环境之间异化关系的彻底扬弃,只有通过历史的无限发展才能完成。而历史的发展又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得实现。因此,人与环境矛盾的最后克服,只能诉诸于实践及其发展。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所谓“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费尔巴哈的提纲”,就是说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人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人化、人的文化化和文化的人化的彻底完成,亦即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之间的异己化关系被最终超越,从而使人的改变与环境的改变不再表现为两种互为外在的而且相互否定和矛盾的规定,而是完全变成两种互为内在的同一个过程。这也就是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所说的“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之境界的真正实现。这一境界作为人的彻底解放、人的真正自由、人的全面发展,就是共产主义。而它的实现必须以“历史的全部运动”作为绝对前提。所谓“历史的全部运动”,归根到底就是人的一切实践活动的总和所构成的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全部过程。因此,人与环境之间二律背反的
超越,最终还有赖于实践及其所造就的“历史的全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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