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说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一个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新文件?
冯幼军    2009体研    20091117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批判费尔巴哈为重点,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诞生。同时《,提纲》第一次将实践作为哲学理论的基本范畴,提出了新世界观特别是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些基本原理,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一切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它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是一块结束旧质开创新质的界碑,在马克思哲学史上具有根本划界的意义,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天才提纲。
马克思以实践为出发点和核心,以批判费尔巴哈为重点,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作为马克思实现哲学变革的最初著作《,提纲》以未展开的形式第一次将实践作为哲学理论的基本范畴,提出了新世界观(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特别是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些基本观点,指出了马克思主。《提纲》虽然非常简要,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具有根本划界的意义,恩格斯称《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它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
一、《提纲》批判了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确立了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出发点或立足点,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诞生。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虽然不少人为实现他们的哲学作过艰难的努力,甚至有的人还运用过实践这个词,但是他们都满足于圆满地解释世界,把哲学的任务仅仅规定为说明世界。因此,从前的一切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出发点是精神、思维,它们把精神、思维看作是世界的本原和本质,从精神、思维出发来理解世界。对此,马克思进行了批判,指出唯心主义对“能动的方面”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它们夸大了主观能动性,否认主体对客体的依赖性“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本身的”。而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出发点是自然,他们从自然存在出发来理解世界,对于人类自身改造世界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旧唯物主义是不了解和鄙视的。尽管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和思辩唯心主义的过程中,曾运用过实践概念,他认为新哲学在“本质上具有一种实践倾向,而且是最高意义下的实践倾向”,但是,他对实践“始终不过是一些零星的猜测,对费尔巴哈总的世界观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马克思在《提纲》中批评说“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活动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旧唯物主义者正是由于鄙视人的实践活动,当人们坚持唯物主义的时候,就只
能从自然存在(自然主义)出发来解释人们的意识,而且只能把人们看作是自然存在的个人。为此,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直观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第十条又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是市民社会”。这表明,旧唯物主义只能从自然存在形态(自然主义)去理解人,把人理解为单个的自然人。而当旧唯物主义者把人、社会和其它自然区别开来时,他们又把理论活动看作是人的真正人的活动,从人的精神活动去理解人的本质,理解历史的活动,从而在历史观上陷入唯心主义,费尔巴哈就是典型的例子。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根本出发点是实践。马克思说:“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人。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是实践,“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后来,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劳动实践“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他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这样,与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深刻地理解到了实践对于人类生活的根本意义,强调立足人类或社会的人类,也就是立足于人类社会实践。正是由于实践出发点的确立,使马克思从根本上超越了旧唯物主义而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第一次被贯彻到历史的领域,使其从最后的避难所(社会历史领域)中被驱逐出去。
费尔巴哈的提纲
二、《提纲》批判了费尔巴哈以抽象人为出发点的唯心史观,奠定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核心和基础是抽象的人。他针对宗教神学和思辩唯心主义对自然界和人以及其本质的歪曲,提出人的产生“不可能是先验地由于基督教的创世说或某种哲学上的构思。”而只能产生于自然界。在他看来,人并没有别的什么规定,他“不过在于使自己表现为自己所是的本质”,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就是人本身。为此,马克思在《提纲》中进行了批判,并由此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新唯物主义的原理。
第一、提出了实践是检验思维、认识、真理的惟一标准。如何看待真理标准,这是哲学史上长期争论的问题。费尔巴哈把检验真理的标准限定在认识、直观范围内,他认为:多数人的意见是通过感觉直观表现出来的。感觉虽然是主观的,但他的基础和原因是客观的,因而他把感性直观、把感觉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而马克思在《提纲》第二条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后非现实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只有通过实践检验才能最
后断定人的思维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是否是真理。离开实践检验,只在认识范围内争论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是无法解决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的。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思维的真理性只能由实践来解决。后来,列宁、等经典作家正是根据马思《提纲》的这一思想,(还有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命题。
第二、提出了对人的本质、社会生活本质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对于人的本质、社会生活本质的认识,一直是历史观的最重大、最基本的问题,在这个重大的基本的历史观问题上,历来是唯心主义占据着统治地位。而费尔巴哈由于鄙视实践,只讲人的自然性,不讲人的社会属性,因此,他把“人的本质”看作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性”,这个抽象性就是人的“类”本质。对此,马克思指出:在费尔巴哈那里,人的“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这个“普遍性”、“类”本质,在费尔巴哈看来,就是理性、宗教感情、爱等等,他们是每个人自然地所具有的。然而,费尔巴哈所说的那种人并不是现实生活中所说的那种人,而是费尔巴哈“假定”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现实生活中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也就是说,人总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同时,理性、宗教感情、爱等等也并不是人所固有的东西,他们本身是社会的产物,必须由人们的实际
生活、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得到理解和说明。与费尔巴哈相反,马克思在《纲领》中从人和人的关系方面揭示了人的本质,指出:“人的本质不单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性,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说明,每个人并不是孤立的、离开社会关系的单个人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生活的个人,他们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构成这些个人具体的社会本质,因此,不仅不同历史时代的人们有不同的社会本质,而且处在同一历史时代的人们,由于他们所处的具体社会关系不同,也具有不同的社会本质。人的本质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在实践中生成并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于社会生活,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就是说,社会物质生活是社会生活的本质方面,社会精神生活是派生的,是由社会物质生活决定的。这是对社会生活的惟一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一切从精神生活方面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发展的动力的观点都不是科学的,第一次把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从而完成了哲学史上的一个重大变革。在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关系问题上,从前的哲学家们(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满足、局限于解释世界,把解释世界看作是认识世界的终极目的。在《提纲》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改造世界比解释世界更为重要,更为根本。只有在改变世界中才能认识世界,而认识世界的根本目的又在于指导实践,改变世界。《提纲》的这一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1846年共同撰写
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一次作了更为鲜明的论述:费尔巴哈“和其它理论家一样,只是希望对存在的事实的正确解释,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存在的东西”“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的事物”。
综上所述,《提纲》是制定唯物史观的天才萌芽,标志着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新质阶段。《神圣家族》对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和对于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看法作了许多论述,但由于还受到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历史观的影响,这样就出现了新旧交替:新的出发点已经临近,旧的出发点还留下尾巴,没有一个统一的出发点去统帅新原理,因而新原理显得零散、片段。这主要表现在:(1)强调了历史的发源地在尘世的粗糙物质生产中,指出真正地认识某个历史时期就要去认识某个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生产方式。但是其侧重点是人对自然界的实践关系,而不是生产关系;(2)对物质利益的决定作用以及它与历史规律的联系已经认识到了,可是侧重于逻辑分析;(3)指出在市民社会中,人和人之间不是孤立的、圣洁的关系,而是追求经济利益的物质关系的联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国家的自然基础。可是对经济关系还仅从劳动产品表现为人对人的社会关系来看待,正如列宁所评价的,马克思已经有了接近生产关系的思想。(4)已经更多地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来论证无产阶级革命,但又保留着“人性异化”的痕迹。
总之,在《神圣家族》中包含着还必须克服的局限性,还必须继续前进。而在《提纲》中马克思已经彻底与费尔巴哈划清了界限,创立了立足于人类现实生活,从实践出发来理解各种问题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因此,《提纲》是全面制定唯物主义历史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它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是一块结束旧质开创新质的界碑。
2、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产生了哪些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内容是什么?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概括地表述了他们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的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了经典的表述: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
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马克思的这一表述告诉我们: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不是始终处于矛盾状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出现矛盾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生产力没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相适合的,是生产力的发展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统一、和谐状态。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生产力才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 按照马克思的这样的思想,我们可以说明阶级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之间的关系。 在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中,各有两个基本阶级,即奴隶和奴隶主、农民和地主、工人和资本家,在利益关系上是两种相反的力量。在特定的生产力水平下,这两种相反力量通过互相制约而达到平衡,相反相成,便构成适合特定生产力水平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给社会生产以动力。在社会生产中,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凭借所占有的生产资料获得了大量财富,而奴隶、农民和工人只获得了其中很小一部
分,构成阶级差别。但尽管这样,奴隶、农民和工人的生活水平也都有所改善。当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差别,超过一定限度,甚至在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获得大量社会财富的同时,而奴隶、农民和工人反而生活水平下降,也就是一边是财富的积累、一边是贫困的积累,一边是骄奢淫逸、一边是痛苦不堪的时候,便会产生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的对立、矛盾和斗争。当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一定水平、生产关系经过调整还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阶级斗争只能起到调整生产关系的作用。被支配的阶级向统治阶级展开斗争,逼迫统治阶级调整生产关系,达到被支配阶级能够接受的程度。当生产关系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的时候,发生改变生产关系及社会形态的社会革命就是或迟或早的事了。 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始终处于矛盾状态,因此两大基本阶级也不是始终处于矛盾状态。如果阶级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从一开始就始终处于根本利益冲突的矛盾状态,那就只能靠国家的镇压来维持生产关系的稳定。这是国家所办不到的,这是把国家的作用和能力估计过高了,把特定历史阶段人民众的力量估计过低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舟就是国家政权,水就是作为生产力的人民众;并且如果真是靠国家的镇压就可以维持生产关系,那么阶级社会的某一社会形态就会永远存在下去,因
为任何统治阶级都不会自动交出国家政权的,也不会忘记使用镇压这一手段的。而且这也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了。这样的观点不仅是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相悖的,而且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种生产关系不可能长期存在于它与生产力的根本冲突中,必须存在于它与生产力的适应、和谐中,或者更一般的说:任何生产方式都不是建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之上的,而只能是建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和谐之上的。
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以后,生产关系已经不是生产力发展的形式,而是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在原有的生产关系下,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劳动者已经丧失了生产积极性。生产关系本来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形式,现在成了阻力。或者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由和谐状态转变到矛盾状态。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生产方式也就不再是生产方式了,整个社会生产处于紊乱状态。当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出现一般性的矛盾,是经常发生的。这正如一个健康的肌体也会有些病一样。我们不能因为某人得了感冒,就说这个人不健康。因为得感冒的人的肌体的各个部分之间从总体上说可能是和谐的,感冒也是很好的。正如没有绝对的健康一样,也没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绝对的和谐。而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矛盾,不是在原有的生产关系的范畴内所能解决的矛盾,只有改变生产关系的性质才能解
决的矛盾。
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根本性矛盾是社会革命的经济前提,社会革命的任务就是变革经济制度,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要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就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于是社会革命就到来了。
基础上形成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是“以人为本”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恰恰是在“人”的问题基础上概括出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有一段精辟概括:“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
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和“人”密切相关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及社会革命、人民众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并运用这些范畴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上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我们不难理解其中所蕴含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就此,我们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说明得到印证。马克思、恩格斯说:“这种观点表明: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从这段话上,我们可以分析出马克思、恩格斯的“以人为本”思想的两层意思一方面,对“人的能动性”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把承认人的能动作用作为他们和费尔
巴哈等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的能动作用具体体现为人的进行物质生产的活动。一是把它作为区别人和动物的本质界限;二是把它作为“现实中的一个人”的根本特征,指出人之所以是“现实”的,就是他们在进行物质生产,并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就是说,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即生产力、资金和环境,通过人的能动作用的发挥而发生变化;同时,人的生活条件及环境也使人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否认人的改造世界,即“创造环境”的能动作用和割裂人的能动作用和客观条件的关系,无视客观条件的作用,都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反对的。另一方面,对抽象的“人的本性”、“人的本质”提法进行了否定。对有没有不变的“人的本性”、“人的本质”,《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予以否定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看来,由于人是现实的,是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因此,抽象的“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是没有的。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中,“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是不同的,随着历史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理论界曾出现对抽象的“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的无穷探究,对照《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这一方面的论述,可以说,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偏差。《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观点是十分确切的,这就是:抽象的、固定的“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是没有的,提出这些术语本身就是非马克思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