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文的主要功能
篇一:公文的特点与功能
公文的特点与功能一、公文的特点
公文是国家机构与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文件。它具有下述特点:
(1)由法定作者制发。(2)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3)具有规范的体式。(4)履行法定的程序。二、公文的功能
公文是能够逾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有效传递公务活动所需信息的重要工具,这一功能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1)公文用于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令,在公务活动中发挥领导与指导的作用,它是加强集中领导,维护政令统一,保证工作步伐整齐一致的有效形式。(2)公文是下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沟通自下而上纵向联系的基本手段。
(3)公文用于发布法规与规章,在国家行政管理与维持社会主义建设秩序方面发挥着规范作用。(4)公文是沟通机关之间横向联系的纽带。
(5)公文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理论性,在各项事业中发挥着阐明事理、启发觉悟和提高认识水平的宣传教育作用,是教育干部和众的好教材。(6)公文是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公文的种类
一、公文的分类及各类公文的内涵
根据形成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通用公文,指各级机关普遍使用的文件,如请示、报告、函等;专用公文,指在一定专业机关和业务范围内专门使用的文件,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文件、会计文件等。
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序,公文可分为:(1)对外公开文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开发布的文件。(2)限国内公开文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向国外公布,而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文件。(3)内部使用文件,指内容虽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宜对社会公开而只限在机关或系统内部使用的文件。(4)秘密文件,指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文件。(5)机密文件,指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文件。(6)绝密文件,指含有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文件。制发公文的机关根据行文方向,可将公文分为:(1)上行文,指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指导机关
报送的文件。(2)下行文,指向所属被领导、指导的下级机关发送的文件。(3)平行文,指向同一系
统的同级机关或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文件。
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1)规范性文件,指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定各种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等。(2)领导指导性文件,指由领导指导机关制发的用于颁布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指导、布置工作,阐明领导指导原则的文件。(3)公布性文件,指直接向国内外公开发布的文件。(4)陈述呈请性文件,指用于汇报工作,陈述情况,提出建议,请求指示或批准的文件。(5)商洽性文件,指无传递方向限制,用于探讨协商一般事项的函件等。(6)证明性文件,指用以对某组织或个人的使命、身份、经历或某事件提供证据和对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规定的文件。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1)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可按常规依次处理的文件。(2)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常规优先传递处理的文件。(3)
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2.领导指导性文件:命令(令)、决定、指示、批复、通时限需立即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文件。
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1)收文,指本机关收到的来自外部的文件。(2)发文,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由本机关制成发往外部的文件;一种是由本机关制
成只供内部使用的文件。二、通用公文文种批复的特点
文种,又称公文的名称,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作者职能权限以及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并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便利。(一)我国行政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知、通报。
3.公布性文件:公告、通告。
4.陈述呈请性文件: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
5.商洽性文件:函。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
(二)中国共产党机关的通用公文文种1.规范性文件:条例、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批复。
3.公布性文件:公报。
4.陈述呈请性文件:报告、请示。
5.商洽性文件:函。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
篇二:公文的作用
一、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文文书,又称文件。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政令,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联系公务、记载工作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的这一基本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这些机关或组织都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的章程、条例建立起来的,是具有法定地位的。这种法定的地位赋予了这些机关与组织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办理公文的权力。
2.公文形成的条件是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具有法定地位的机关、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有自己主管的事务与办事意图它们在行使法定职权和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活动中,必然会产生体现自身意志的文字材料。这是公文形成的必要条件。
3.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格式的文书。这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和图书资料的主要之点。公文的法定效力是由公文形成者的法定地位所决定的。公文的规范化格式,不仅增强了公文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也方便了公文的处理。
4.公文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处理政务、办理事务的重要工具。任何一个机关、组织在日常的工作活动中都需要通过公文这一工具来表达意图,处理公务,实施管理。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