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关于选树表扬2021年度市绿化市容行业劳动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2.20
【字 号】沪绿容 (2021) 409号
【施行日期】2021.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选树表扬2021年度市绿化市容行业劳动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局直属各单位、行业参赛单位:
  2021年,市绿化市容行业劳动立功竞赛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区两级绿化市容行业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实事项目、民心工程和其他重要目标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行业劳动立功竞赛,充分发挥了行业职工在生态文明建设、市容环境保障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建设“美丽上海,生态之城”做出了新的贡献。为更好地弘扬先进,激励斗志,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绿化市容行业劳动立功竞赛先进选树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表扬的范围
  参加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各赛区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选树表扬奖项及名额
  选树表扬先进集体60个,先进个人210名。
  三、选树表扬标准
  参照市总工会、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劳动立功竞赛评选表扬的有关要求组织选树表扬工作。
  (一)先进集体
  劳动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完善,制度健全,活动规范,档案齐全、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完成绿化市容行业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全面推动绿化市容行业提升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抗击新冠疫情和保障生产、服务、管理安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美丽上海
  5.为办好第十届花博会、第四届进博会市容环境保障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开展众性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集体协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个人
  劳动立功竞赛先进个人必须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积极参加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为绿化市容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面推进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推动本单位、本行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植树造林、公园城市、环城生态公园带和绿道建设、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立体绿化、景观灯光建设、美丽街区建设、一网通办、第十届花博会和第四届进博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通过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协作、技术创新等,提高劳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投身众性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和服务农民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选树表扬步骤
  各赛区应根据市绿化市容局立功竞赛办公室总体部署,结合本赛区实际,制定选树表扬工作实施方案。在平时参与竞赛活动、考核、检查,年度总结的基础上遴选推荐。今年选树表扬工作按四个步骤进行:第一阶段为各赛区做好总结自评,并按照名额分配,按自评先后顺序,遴选推荐;第二阶段为市绿化市容局竞赛办初评,确定参加选树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的初
步意见;第三阶段提交局党组审议;第四阶段为公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