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上海
政策法规SHANGHAI  TUDI
(草案公示稿)
一、规划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生态文明”作为国 家战略,高度与地位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 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 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 容。”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从人 类命运共同体出发,加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 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017年12月15 H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35年)》(简称“上海2035 ”)获得国务 院批复,明确提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 定位,要求将市民幸福作为上海发展的根本追 求,努力建设繁荣创新之城、幸福人文之城、韧 性生态之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四十年的努力,上海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比 如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环城绿带建设、黄浦江 两岸贯通等,但与伦敦、纽约等全球城市相比, 生态品质仍是影响上海城市竞争力的短板。面 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高品质生活需 要高品质的生态空间支撑。因此,按照新一轮 总体规划提出建设生态之城的要求,深入贯彻 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空间科学合理的保护与 利用,满足市民多元生态需求的供给与平衡,
探索新时代超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新路径刻不 容缓。按照“开门做规划”的要求,“上海2035 ”编 制策力,在全市范围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充分发挥全市各委、办、局力量,同步开展各专 项规划的编制,充分体现城市总体规划战略平
台和空间统筹作用。作为市域层面专项规划, 本规划充分落实和深化“上海2035”,兼顾战略 38 Shanghai  Tudi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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