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档案管理操作规范及借用准则
病理资料狭义地说就是病理科对病人的标本出具的报告资料。广义地说,包括临床医生送到病理科的标本及对该标本的病检申请书;病理科对该标本处理后形成的蜡块、玻片及对该标本的病理肉眼观测描述和显微镜下观测描述以及最后出具的结论性报告。
  一、病理档案管理操作规范:
  1、所有送检单病例均必须进行登记,如用计算机管理的,必须有文字打印材料及资料备份(以光盘刻录为佳);
  2、在切片进入档案室时必须与医师当面清点,并作记录;
  3、切片必须晾干或烘干后,才能归档。归档切片应按序排列;
  4、蜡块必须在切面封上蜡后才能入柜。归档蜡块应按序排列,编号标签面应朝上,以利查;
  5、各种档案柜外面应写明年份和编号,以利查;
  6、各种送检单应及时清点,归类(细胞学检查、冰冻切片、常规切片、会诊切片等)。按年份和顺序装订成册入柜。
一块操
  二、病理学检查资料的借用
  1、医院必须制定关于借用病理学检查资料的办法并严格实施。
  2、患方借用病理组织学切片,应注意如下几点:
  (1)患方人员申请借用有关患者的切片时,应按照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申请借用切片的患方人员,必须:
  ①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
  ②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
  ③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待归还切片时退还)。
  (3)病理科据以做出诊断的原始切片一般不予外借,通常借出(或售出)相关病例的复制切片。复制切片借出(或售出)前,应确认该切片的病变与原切片相同或基本相同。
  (4)患方借用的切片应妥善保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患方借用的切片若有破损、丢失等,应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5)病理科因故不能向患方借出或售出有关切片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病理学会诊问题。病理科可酌情允许患方邀请外院的病理医师前来病理科阅片;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进行远程病理会诊。
  3、关于患方借用细胞病理学玻片。
  (1)一个病例的同一次检查有多张查见恶性肿瘤细胞的“阳性片”或“可疑阳性片”时,可允许患方借用其中的一张;
  (2)一个病例仅有一张为查见恶性肿瘤细胞的“阳性片”或“可疑阳性片”时,该阳性片或可疑阳性片原则上不予外借。其会诊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病理科可酌情允许患方邀请外院的病理医师前来病理科阅片。
  4、关于借用检材组织的石蜡包埋块。
  (1)活检和尸检检材组织的石蜡包埋块(简称蜡块)是无法复制的病理学检查资料,属
于诊断病理学的重要基础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由病理科向患方提供未经染的切片(通称白片)。
  (2)患方外借病理切片会诊时,受理会诊的病理科若确实需要有关病例病理检材的蜡块,可由有关病理科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