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试从精神分析角度分析《原野》的主要人物命运喻海潮 南昌大学
摘要:本文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中的三重人格
结构学说、“力比多”理论,对剧作《原野》中的主要人
物仇虎、花金子的形象特征及命运历程进行分析,探求
人性深处遗留的蛮性。
关键词:《原野》;精神分析;人物;命运
1937年4月,曹禺创作了《原野》,并被人们称之
为曹禺“生命三部曲”之最。《原野》的成功不仅体现在
作品的结构安排、情节设计和人物刻画的巧妙上,还应
归功于作者对精神分析法的成功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
析学说曾流行于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就读于清华大
学外文系的曹禺对此自然有所接触。并且曹禺本人最为
推崇的剧作家尤金•奥尼尔就深受弗氏学说影响,因此我
们不难在曹禺剧作中到精神分析学说的痕迹。在《原
野》这部作品中,曹禺对精神分析学说的成功运用主要
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并揭示了三重人格结构说和
“力比多”理论对主要戏剧人物命运历程的操控、支配
作用。
一、仇虎:在本我、自我、超我中挣扎
弗洛伊德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提出了三重人格结
构学说。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人格由三个部分构成:
本我、自我和超我。他认为,本我和超我经常处于不可
调和的矛盾中,自我总是试图调和这对相互冲突的力量。
正常情况下这三个部分是统一的,相互协调,当三者失
去平衡发生冲突时,便会导致精神病症和人格异常。这
段理论解释了造成主人公仇虎矛盾复杂的性格和精神崩
溃自杀的悲剧的主要原因,作者曹禺正是沿着心理探究
的道路揭示了仇虎在极度仇恨、痛苦煎熬的状态下如何
曹禺三部曲与本我、自我、超我抗争,直至最后走向灭亡的结局。
“本我”完全是无意识的,由被称为“力比多”的
生命本能构成,按照快乐原则活动。这种本能驱使人去
寻求快乐,特别是性快乐。仇虎是个本我意识很强的人,
他有着北方汉子典型的粗犷性格,直率、豪爽。他原本
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和焦大星是交情深厚的好友,和
花金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到焦阎王为了抢占他家的
田地,活埋了他的父亲,烧掉了他家的房屋,把他的妹
妹送进了妓院,更将他诬告为土匪送进监狱,让他受了
八年的牢狱之苦。仇虎逃狱出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焦阎王报仇,这时的他完全被复仇的火焰充斥着,几乎
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为了复仇,他带走了焦大星的妻
子花金子。尽管已过去了八年时间,他对于这个原本是
自己未婚妻的女人仍然有着强烈的情感,甚至是比以前更多的爱和占有欲。“本我”驱使着仇虎遵从内心的欲望,追求与花金子之间的情爱的快乐。为着是仇人的儿媳,仇虎对花金子的恨是真的。为着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仇虎对她的爱也是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与金子的偷情不仅仅是为了复仇,更是在“本我”的驱使下释放欲望并寻求满足。然而“本我”的实现程度毕竟是有限的,他更多的受到了“自我”的约束和控制,因而更多的以“自我”的存在出现。“自我”代表理性,它受外界影响,满足本能要求,按照“现实原则”活动。仇虎的现实是,他背负着血海深仇在监狱里苦熬了八年才伺机逃出来向焦阎王报复,却不曾想焦阎王这个他报仇的直接对象已经死去。但这并不能消除他心中的恨,于是他转移了复仇重心——所有与焦阎王有关的,焦家的所有人都是他的仇人。焦大星憨厚老实,善良懦弱,与仇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是唯一一个在他落难之时想方设法搭救他的人。可他却是焦阎王的儿子,是抢了他未婚妻的男人。为着要遵循“父债子偿”这个封建社会延续了几千年的“道理”,他必须杀了焦大星。可是“自我”的理性告诉他,焦大星是无辜的,他没有害过任何人,与金子的婚姻也并非是他想要抢来的。
仇虎这个人物形象爱恨交织,他整个人就是矛盾的,他的“自我”也是矛盾的。当代表着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的“超我”人格出现,告诉他应该放过焦大星,不得滥杀无辜的时候,他的另一面理性又在提醒他不要忘记家破人亡的仇恨,要杀掉眼前这个仇人的儿子。在面对焦大星的儿子小黑子时更是如此,仇虎人格中极度矛盾的一面在他对小黑子下手时表现得淋漓尽致。相比于焦大星,小黑子可谓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无辜者。“超我”人格不允许仇虎杀害小黑子,“自我”人格的矛盾理性依然以复仇的目的逼迫着他杀死仇人的孙子。仇虎又何尝不知焦大星与小黑子的无辜,所以他在下手前那样痛苦的犹豫、纠结,事后内心又充满了强烈的负罪感。再加上对花金子的感情,“本我”的冲动让他享受着情爱的快乐,“自我”的理性又时刻提醒着她是仇人的儿媳,他们两人如仇敌般互相折磨,在“对方筋肉的抽动中享受着爱的快感”。当“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重人格相互撞击,失去平衡而不可协调时,原本的健康人格自然不复存在。原文中一次又一次的描写着仇虎在森林中逃跑时出现的幻觉,这就是他精神病症和人格异常的表现。最后仇虎的精神终于彻底崩溃而开自杀。他的死不是因为大仇得报、追兵在后,而是因为他意识到只要他活着就永远摆